【本文节选自《痴男怨女问沈爷》,作者沈宏非。作者已授权在网易新闻平台连载发布,欢迎关注,禁止随意转载。】

原标题《奸夫的爱》
我有太太,有个两岁大的孩子,还有个秘密的情人。三年来我之所以一直不离婚,就是因为孩子还小。这个,情人也能理解,我和她有默契。但郁闷的是,几乎每一次逢年过节,我们都会大吵一架,最近的这次,是为了即将到来的国庆节加中秋节长假而吵,我当然要陪家人,可她却执意要我去陪她,总是说一个人过节太孤单(她家在外地,很远的)。我几乎要为过年过节而崩溃了,怎么办?求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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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奸夫,类似的问题,以前好像也回过,那一次,是因为情人节和年初一两天并作了一日,搞到一位有情人(一有妇之夫,因为年初一必须陪家人而不能陪她过情人节)的女士郁闷到要写信来烦我这种啥节都不过的人。

1926年2月19日,徐志摩在从上海寄给陆小曼的信中写道:“情人最怕的就是过节。春节在内,都是反情人的。”包括春节在内的节日之所以“都是反情人的”,盖因大部分的节日都是阖家团聚的日子,而情人们需要的虽然不是拆散别人的阖家团聚,但至少是一个专属于他们自己的二人世界。是故,对情人来说,就字面意义而言,所谓“春节”,其实徒有一个“春”字,见字即闹心。

然后,检视今年的月历,其实还好啦,起码并没有像“情人节和年初一两天并作了一日”那么糟糕。不就是中秋喜逢国庆,七天加上一日嘛?因为月亮,中秋节虽然也是个家庭团聚的日子,但是在时间上更长、以七天压倒一日的国庆节,那可是国家的节,与你家无关。和情人节与大年初一撞车相比,这种局面要好对付得多,再说,举国同庆之际,你岂不是正好在人多热闹的掩护下“举自己”溜出去会会情人?这事,你非但不应有恨,更得感谢国家。

不过,对尔等野鸳鸯来说,此类的问题是普遍的,始终难以逃避的,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黄金周之后还有圣诞节,圣诞之后有元旦,过了元旦是春节,过了春节又有情人节、妇女节、母亲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父亲节、儿童节、七夕节……掐指一算,这里头除了“七ー”和“八一”与你无关,其余的,几乎每一个都要来触触你的霉头,你自己数数,有哪一个节不是你的劫?总而言之,人民群众开心之日,就是尔等一小撮反婚烟法分子难受之时。活该。

你和情人相处默契,我相信,我更相信这种默契也是有代价的,这个代价,就是逢年过节她就要定期来找你的麻烦,和你“作”上一“作”,论频率,几平就和她的大姨妈每个月都要来烦她一次保持一致。这个破事,其实你大可以在手机日历上——都给它提前标注好,再给自己设置一个提醒功能,万年通用。别忘了,她对你的长期理解,完全建立在她对你的月份牌式定期发泄的基础之上。这就是(这也是或者这也算是),爱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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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在狠不下心来告诉你说你没救了,怎生是好?如何将息?我也给不出道德上的任何主张,能给的只是技术上的建议:为了不再给自己找麻烦,为了不再让那些讨厌的节日对你和情人之间的稳定与和谐造成定期的破坏,以后再找情人,一定要避开那些家在外地的,举目无亲的,要找,就务必锁定那种家在同城,双亲俱在,父慈母爱,兄友弟恭,七大姑八大姨超多超热闹的——干脆,你就直接找个有老公有孩子的,逢年过节,就可以和谐淡定地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这个策略,虽然具有浓重的马基亚维利式的厚黑风格,却是我能为你想到的唯一的、最不坏的出路了。婚外恋这种勾当,放下道德、正义不谈,更不要去说什么公正和公开,至少,得做到公平。也就是说,你可以having an affair但此 affair起码得是 a fair affair。

数风流人物,还看这招!

捂手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