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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套路贷”“非法校园贷”频频发生,这种乱象已经逐渐渗透到大家生活中,它不仅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更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人身权,甚至妨碍司法公正。所以“套路贷””非法校园贷”属于黑恶势力的范畴,是国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

今天

罗小检带大家

揭开“套路贷”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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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非法校园贷”常规套路:

1. 无孔不入的虚假广告

2. 额度小,期限短,利息低

3.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4. 规避法律风险作假流水,留有一手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非法校园贷”与正规金融机构发放的信用贷款相比,校园贷是对申请者信用、还款能力等的审核过度宽松,有的完全形同虚设。现在大学生只需提交学生证、身份证、联系人信息等材料,就可以“1分钟申请,10分钟审核,快至1天放款,0抵押0担保,最高额度达50万”,甚至有人冒用其他同学的证件也可以轻松获得贷款。“刷单贷”“连环贷”“创业贷”“借条贷”“逾期贷”等巧立各种名目的借贷都属于非法校园贷。

北京1.08“套路贷”犯罪典型案例

2019年4月,北京、广东广州市公安机关打掉赵某“套路贷”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88人,破获刑事案件数10起。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等人成立北京元海慧诚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对网上借贷的受害人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发图片、“呼死你”软件滋扰等方式,实施“软暴力”催收犯罪活动。该犯罪团伙猖獗一时,甚至对借贷人所在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电话实施恶意呼入骚扰,导致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电话数日无法接通,严重影响单位正常办公秩序和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非法校园贷”犯罪典型案例

某大学生通过网络联系向他人借款 3000 元,月息 270 元。对方要求该大学生提供全身裸体照片、视频、身份证和家属电话号码作为贷款抵押和担保。该大学生按要求提供后,对方以照片和视频不像同一人为由拒绝放款,并向该大学生及其家人勒索 1000 元,否则将裸照发至网上。该大学生心理造成极大压力,被迫休学。

检察官提醒

如不幸陷入“套路贷”“非法校园贷”骗局,要注意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出于好面子等心理或在不法分子恐吓下一味地忍气吞声,甚至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走上“不归路”。如遭遇不法分子的电话恐吓、深夜拍门等暴力催收,要尽快报警。要注意保留双方往来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同时积极出庭应诉,避免法官因此不能准确界定真实的借贷金额,进而影响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文案 | 第一检察部 李位铃

编辑 | 高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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