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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在美国国会遭特朗普支持者冲击事件发生后,推特宣布永久性封禁美国总统特朗普的账户,以阻止他利用这个账户来进一步煽动暴力。特朗普在推特上拥有8800万个粉丝。他经常利用推特账户来对政治对手进行猛烈攻击,并对自己的支持者进行动员。推特采取行动后,Facebook等社交媒体平台也基于同样的理由采取了类似的措施。

不过,推特等社交媒体平台封禁特朗普的做法也引起了争议,认为这侵犯了言论自由。那么,这种做法究竟有没有侵犯言论自由?

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言论自由?言论自由通常是指,公民或社会团体有权在不用担心报复、审查或法律制裁的情况下,明确表达自身的观点。通常认为言论自由是一种政治权利。

同时,言论自由不是一种抽象的、空洞的纯概念性的权利,而是植根于具体的历史语境之中的权利。在近代以来争取平等、自由的社会运动中,为此而斗争的人们的呼声经常遭到政府或社会势力的压制,通过他们的不断抗争甚至流血牺牲,言论自由最终才在法律上被确立为一项原则。因此言论自由是一项法定的权利,它涉及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即言论表达不应受到政府或社会势力的非法打击或压制。

言论自由是一项法定权利,也就意味着公民的言论自由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例如,美国的言论自由的法律基础是《宪法》第一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这同时也意味着,言论自由的内容和边界是由法律规定的;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任何场合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言论,绝对不受到任何限制。比如,在安静的音乐厅里高声发表言论,在拥挤的广场人群中高喊“起火了”(这可能引起踩踏事件),都不属于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的概念虽然看起来很明确,但放到复杂生动的现实之中后,就会出现很多模糊性、不确定性和争议,需要经过不断的公共讨论来加以界定和明晰。这次推特等社交媒体平台封禁特朗普,也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在当前环境中厘清“言论自由”概念的好机会。

通常认为的典型的侵犯言论自由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政府剥夺公民言论自由,以及部分公民在政府支持下剥夺其他公民的言论自由。举例而言,政府禁止公民举行合法抗议活动,禁止办报,对揭露政府官员腐败的公民进行打压或报复,政府支持一些人冲击合法游行抗议队伍,政府支持一些人冲击合法出版的报纸刊物,对新闻工作者进行威胁恐吓等等,都构成侵犯言论自由。

有的行为看起来与政府无关,但涉及公共权利与公共利益,因而也被视为侵犯言论自由。例如,企业内部的“吹哨人”举报企业腐败而遭到打压,就属于言论自由被侵犯,因为这里涉及合法的“法益”,即根据法律规定,企业腐败是违法行为,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知情的公民有举报的权利和义务,禁止他们行使这种权利就是侵害言论自由的违法行为。

而特朗普与推特的关系,则与上述情况有着性质上的根本差异。特朗普虽然身份是美国总统,但作为推特账户的使用者,他与推特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双方结成一种私人性质的契约,推特提供平台,特朗普可以使用,但他的发言行为要遵守推特的规则。如果双方发生争议,首先按照私人契约的原则处理,双方之间的争议不能等同于公权力与公民之间的纠纷,双方产生不能解决的纠纷时才应诉及司法机关。推特的规则已经告知过特朗普,推特也曾基于规则对特朗普实行过暂时禁言;在此次封禁前,推特曾经明确警告特朗普不要再发布煽动暴力的言论,否则可能被封禁。推特最终做出的封禁行为是合法的,这与上面举的腐败企业打压举报者的非法例子,其性质是截然不同的。

其实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判断起来很简单:因为言论自由是合法权利,所以侵犯言论自由必然等同于非法;如果一个行为是合法的,它就不是侵犯言论自由。推特与特朗普之间是私人之间的契约,私人之间的契约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如果是腐败企业和举报者之间的关系,因为企业腐败侵犯了公共利益,所以不能适用“意思自治”原则,举报者不能以原谅来否定企业腐败的非法性。而特朗普与推特之间的关系就适用“意思自治”原则:既然推特做出封禁行为是推特的权利,同时特朗普没有起诉推特的行为非法,因此司法机关无权介入,那么推特的行为就是合法的,既然是合法的就不可能是侵犯言论自由的行为。

有一种说法认为推特必须先申请司法或行政机关的授权,才能封禁特朗普的账户,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推特的封禁并不是剥夺特朗普的财产,而是停止对特朗普继续提供服务(何况推特还要承担因此而给自身导致的潜在经济利益损失),这一行动处在推特自身的合法行动权利范围之内,不需要向司法或行政机关要求授权。而且司法和行政资源都是有限的,动用这些资源是需要成本的,除非特朗普提起起诉,否则在双方没有发生纠纷的情况下司法或行政介入,是对司法或行政资源的浪费,这也将属于公权力无正当理由介入“意思自治”的私人领域,因而必将遭到司法或行政机关的拒绝。

另有一种说法指责称,既然推特可以封禁特朗普,谁来阻止推特以后自己找理由封禁任何人的账户?这种说法忽视了推特封禁特朗普决定的背景。推特并不是心血来潮地做出决定,它考虑对特朗普的账户采取措施由来已久,虽然特朗普长期传播假新闻和不实信息,但推特正是因为考虑到不要让社会产生它可以武断地封任何人账户的错误印象,同时可能也考虑到自身经济利益,才没有对特朗普采取永久封禁措施。最终是因为出现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即至今已造成五人死亡的史无前例的特朗普支持者冲击国会事件,推特才下定决心。在此过程中,推特充分遵守了谨慎和“反应成比例”的原则——因为出现了极大的恶果,才采取极严厉的措施。如果只看到推特的封禁,不考虑特朗普利用推特平台对美国政治和社会和平造成的恶劣影响,就因此指责推特,那是不公平的。这只是一个特例,并不能由此特例推出推特以后可以随心所欲地封禁任何人账户的结论。如果一位普通公民没有传播假新闻、没有煽动暴力,推特有何理由封禁其账户?即使未来发生这样的情况,在今天支持推特对特朗普账户采取行动的人,也将在未来监督推特等平台,反对其做出这样的行为。

至于一些人指责的“美国从此没有言论自由”之说更站不住脚。因为不对特朗普提供服务属于社交媒体平台的经营自由和出版自由,特朗普还可以通过其他的平台发声,他也可以创建自己的媒体,这些都没有为美国法律所禁止,特朗普依然处在一个实行言论自由的环境之中。也正是这种言论自由的大环境,能够对推特等平台形成足够的监督,使得所谓“大科技公司轻而易举剥夺普通人言论自由”的恐惧无法成为现实。

最后,让我们再捋顺逻辑关系:推特封禁特朗普的账户是因为他一再传播假新闻,煽动暴力,煽动推翻民主选举结果,并经多次宽容和警告无效后,不得不采取行动,这一行动并不意味着形成一种“推特有权在以后随意封禁任何人的账户”的原则。假新闻和仇恨煽动性言论是公共空间的毒药,特朗普即将下台,在后特朗普时代,社交媒体平台与社会各方密切合作,限制假新闻和仇恨煽动性言论的传播,不仅无害于言论自由,而且将成为民众充分享受稳定民主制度之下的合法言论自由的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