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裁判文书网显示,江苏泰州一男子约女性友人在酒吧喝酒,等到女性友人喝醉后,两人到酒店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该男子竟叫来他的另一男性朋友到酒店强奸了还在昏睡的该名女子。近日,泰州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两男子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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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7年3月7日,江苏泰州一男子王某约其女性友人洪女士到金座酒吧喝酒,洪女士来到酒吧后,看到现场还有另一陌生男子,王某介绍这是他的朋友袁某,洪女士考虑到与王某认识许久,出于对王某的信任,洪女士便放下心来,在酒吧内与王某和袁某边聊天边喝酒。凌晨2点,三人喝完酒后到附近找了一间酒店住下,王某与袁某一间房,洪女士单独一间房。随后,王某跑到洪女士的房间内,对洪女士甜言蜜语,诱惑洪女士与自己发生了性关系,事后酒精上头的洪女士很快就睡下了。

凌晨2点30分,王某看着熟睡的洪女士,脑海中产生了变态的念头,他打电话给袁某,让袁某到洪女士的房间来,趁机享受“快乐”,袁某刚开始拒绝了王某的提议,但经不住王某的鼓动以及言语挑唆,袁某最终还是答应了。王某将洪女士房间的门卡交给袁某便离开了,袁某进入洪女士的房间后,在洪女士醉酒、意识不清的情况下,强奸了洪女士。在这一过程中,洪女士试图反抗,但醉酒之下的她浑身无力,根本不是袁某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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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洪女士非常愤怒,她向当地警局报了警,警方接案后立即展开了调查,还没等警方追捕,得知洪女士已报警的王某和袁某就主动投案自首了,并对受害人洪女士给予了经济补偿。面对警方的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承认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并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近日,江苏泰州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王某和袁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而且系共同犯罪,应予以惩处,但王某和袁某主动自首,并如实陈述了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经过法院的酌情考虑之后,王某和袁某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作者:罗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