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灰灰菜编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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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军路,我是2013年入伍的一名士兵,2017年因为部队改革,所属单位驻地调至西藏地区,已经在西藏待了快5年了,年底打算退伍回家,我想问下像这种情况退伍回家后,地方的补助是按照我进藏之前的算,还是进藏之后的算,属不属于进藏兵?

答复(本期由灰灰菜编辑解答):

你好战友,对于服役期间因部队东东而变换服役地区的待遇,小编咨询了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的答复是:

根据相关规定,像你这种情况,在服役期间因部队改革等工作原因,调整进入西藏地区服役的退役士兵,可以参照进藏兵的政策享受其相应的福利待遇。

一般当你回到地方后,非义务兵期间调整到西藏地区服役的退役士兵,只增发自主就业资金(资金的核算以你实际在西藏地区服役的时间为准),并提前开好团以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如果是义务兵期间调到西藏地区服役的,优待金增发1倍,自主就业金增发50%。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进藏兵的福利待遇等相关政策,各地的政策或许有不同的地方,因此以上内容供你参考,具体的优待政策请以你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