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商丘讯 王光谦)2021年1月11日上午,宁陵县人民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北角的金鼎国际售楼处门口,有农民工为讨要工资,在售楼处周围拉起了白条幅。
据农民工们反映,他们是该楼盘的23号楼分别参与粉刷、砌墙、混凝土工程与做二次结构施工的人员,工程已经结束将近一年的时间啦,但工资没有结清,现在春节即将来临,工友们相约到工地多次讨要工资,老板躲了起来不给面见,才来到售房处。
记者在售房处了解到,该楼盘为河南坤午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天眼查”系统显示;该公司涉诉案件79起,被限制高消费信息2条,执行终本案件2条,显然该公司诉讼案件不少,工程承包单位为睢县的河南亚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亚联公司把工程转包给康某彬,康某彬又把工程分包给花某印,就是因为工程存在层层非法转包,才导致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建筑法》第24条规定;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第67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29条第三款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第六十二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既然我国法律、法规均明确禁止转包,并对转包的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希望有关部门尽到职责,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查处建筑工程层层转包的违法现象,莫让法律成为一张白纸,农民工工资是他们用汉水所换来的,他们家里有也有老人和孩子需要养活,这些微薄的工资是他们家庭生活所需,年关将至,希望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工程承包商本着社会责任心,要让农民工兄弟早日拿到本应属于他们的血汗钱,让他们过一个祥和、温暖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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