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冠肺炎患者临床观察表明,老年人、男性更容易感染新冠肺炎并发展为重症。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生物标志物可以预测个体对COVID-19的敏感性。南方科技大学、上海交大、武汉中南医院、武汉金银潭医院等8家单位的最新研究显示:A、B、O、AB血型与新冠肺炎易感性存在关联。这也是该领域的首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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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O型血对新冠肺炎相对不易感,风险较低;A型血对新冠肺炎相对易感,风险也较高。该研究提示:

(1)A型血可能需要特别加强个人保护以减少感染机会;


(2)新冠病毒感染的A型血患者可能需要接受更多的监护和治疗;


(3)作为新冠病毒治疗的常规部分,在患者和医务人员中引入ABO血型可能会帮助评估人们的风险暴露水平。

以上研究来自论文“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ABO Blood Group and the COVID-19 Susceptibility”。该论文于当地时间3月17日刊发在预印本平台medRxiv,尚未经同行评议。

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

2020年02月19日 13:3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

中新网2月19日电 2020年2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以下简称“第六版”),现进行解读如下。

一、传播途径

传播途径将“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改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接触”前增加“密切”二字。增加“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中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二、临床表现

重症患者严重者除了“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外,还可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

实验室检查,强调“为提高核酸检测阳性率,建议尽可能留取痰液,实施气管插管患者采集下呼吸道分泌物,标本采集后尽快送检。”

 三、诊断标准

第六版诊断标准取消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的区别。统一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

疑似病例判定分两种情形。一是“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二是“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且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确诊病例需有病原学证据阳性结果(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四、临床分型

仍分为“轻型、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对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1mmHg=0.133kPa)增加“高海拔(海拔超过1000米)地区应根据以下公式对PaO2/FiO2进行校正:PaO2/FiO2 × [大气压(mmHg)/760]”。

将“肺部影像学显示24-48小时内病灶明显进展>50%者”按重型管理。

五、鉴别诊断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轻症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提出相关疾病的鉴别诊断。

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轻型表现需与其它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相鉴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主要与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等其他已知病毒性肺炎及肺炎支原体感染鉴别。

强调“对疑似病例要尽可能采取包括快速抗原检测和多重PCR核酸检测等方法,对常见呼吸道病原体进行检测。”

 六、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删除“关于湖北省对临床诊断病例的处置要求”。

删除“疑似病例”排除标准,疑似病例的解除隔离标准和“解除隔离标准”相一致。

 七、治疗

1.根据病情确定治疗场所。删除“疑似及确诊病例”,改为“应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可多人收治在同一病室。”

2.抗病毒治疗:删除“目前没有确认有效的抗新型冠状病毒治疗方法。”在试用药物中,增加“磷酸氯喹(成人500mg,每日2次)和阿比多尔(成人200mg,每日3次)”两个药物。利巴韦林建议与干扰素或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联合应用。试用药物的疗程均不超过10天。建议在临床应用中进一步评价目前所使用药物的疗效。不建议同时应用3种及以上抗病毒药物,出现不可耐受的毒副作用时应停止使用相关药物。

3.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疗。增加“康复者血浆治疗”,建议适用于病情进展较快、重型和危重型患者。用法用量参考《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一版)》。

4.其他治疗措施:将对有高炎症反应的危重患者,“有条件可以考虑使用体外血液净化技术。”修改为“有条件的可考虑使用血浆置换、吸附、灌流、血液/血浆滤过等体外血液净化技术。”

5.关于中医治疗。通过对病人观察治疗的深入,在总结分析全国各地中医诊疗方案、梳理筛选各地中医治疗经验和有效方药基础上,结合已印发的《关于推荐在中西医结合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使用“清肺排毒汤”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病例管理规范》等,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修正版)》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延续上一版对疾病全过程的分期,将中医治疗分为医学观察期和临床治疗期(确诊病例),将临床治疗期分为轻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恢复期。医学观察期推荐使用中成药。临床治疗期推荐了通用方剂“清肺排毒汤”,并分别对轻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和恢复期从临床表现、推荐处方及剂量、服用方法三个方面予以说明。同时,在方案中增加了适用于重型、危重型的中成药(包括中药注射剂)的具体用法。各地可根据病情、当地气候特点以及不同体质等情况,参照推荐的方案进行辨证论治。

八、解除隔离和出院后注意事项

解除隔离标准需满足以下4个条件:

1.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

2.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

3.肺部影像学显示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吸收好转;

4.连续两次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

  增加“出院后注意事项”:

1.定点医院要做好与患者居住地基层医疗机构间的联系,共享病历资料,及时将出院患者信息推送至患者辖区或居住地居委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患者出院后,因恢复期机体免疫功能低下,有感染其它病原体风险,建议应继续进行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避免外出活动。

3.建议在出院后第2周、第4周到医院随访、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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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后遗症有哪些

新冠肺炎的后遗症与患者的病情有一定的关系。
对于轻症和普通型的新冠肺炎,治愈以后一般无后遗症形成,但对于重症和危重的患者,可以出现不同程度的后遗症。例如呼吸系统的后遗症,都是因为重症肺炎导致肺纤维化以及肺弥散功能的下降,患者可能会出现活动后气喘、胸闷,有时还可以伴有呼吸困难等症状,部分患者可以存在慢性咳嗽的临床表现。心功能的后遗症,多见于那些继发了心肌炎、心力衰竭的患者,他们可能会出现心悸、胸闷、活动后气促等不适,心率亦有增快或减慢的表现,常伴有心律失常等现象。

此外,就是躯体功能障碍,患者可能会遗留有全身乏力、易疲劳、肌肉酸痛、肌张力下降、肌萎缩、营养不良等现象,严重的患者还可以继发抑郁和焦虑等症状。

绝大多数的新冠肺炎预后良好,不遗留后遗症,或者仅遗留轻度的肺纤维化,但随着机体抵抗力的增加和恢复,大多数的肺纤维化会消失。

但对于基础体质较差且病情危重的患者,可以遗留肺纤维化的后遗症,出现肺的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患者可以表现为呼吸困难,且这种病变是不可逆的。

因此对于新冠肺炎提倡早诊断,早治疗。对于遗留肺纤维化的患者,日常生活中应该严格的戒烟戒酒,注意休息,合理饮食,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增加机体抵抗力。

新冠病毒治愈以后是否有后遗症,跟感染的轻重、个人的抵抗力有一定的关系。感染后是否有后遗症,一般是需要6个月以后才可以评估。如果是轻型患者,肺脏没有明显的纤维化,大多预后良好。如果是重症患者,肺脏纤维化严重,完全康复的可能性不大。

由于新冠病毒是一种新型病毒,具体是否有后遗症,有待研究。国外专家报道,根据当地的出院患者,发现6个月以后有明显的肺脏、肾脏、肝脏等多脏器的损伤,所以国家非常重视,个人也不能马虎,要好好保护自己,避免感染。

审核 :乾石 编辑:云泥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