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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惠来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工作的通知》(揭医保[2021]4号),为做好我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1日至31日为城乡居民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时间,逾期不再受理补缴手续

二、居民完成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后,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全年。

三、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医保政策宣传,让尚未参保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及时完成参保缴费。

四、补缴期间,缴费人需到各镇(区、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重新推送个人基本信息和应征数据后再缴费。

惠来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9日

来源 :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和畅惠来”政务微信编辑部(编辑:西风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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