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董鑫

1月8日,即将迎来自己65岁生日的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退休了。

终审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庭制度内的最高上诉法院,对香港司法管辖权范围内的诉讼有最终审判权。

终审法院的法官包括首席法官、常任法官,以及总数不超过30名的非常任法官。

根据规定,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及常任法官需在年满65岁时离任。马道立的任期从201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月10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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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演讲时 普通话宣读就职誓词

马道立1956年1月11日出生于香港,祖籍广东台山。他就读于英国伯明翰大学,于1977年获法律学学士学位。

1980年,他获得香港执业大律师资格,并在香港执业。

据香港大学官网介绍,马道立在民事法多个领域有丰富法律经验,主要执业范畴包括仲裁法、商业法(包括航运、海事、银行、保险)、公司法、建筑法、行政法及宪法。

他于2000年加入香港司法机构并担任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2001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2002年出任上诉法庭法官,2003年成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同时肩负司法及行政的领导责任。

2010年9月1日,马道立接任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9月3日,他在香港行政长官的监誓下宣誓就任。

马道立当时表示,就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是展开了他人生另一个新阶段。有机会为香港市民服务,他感到非常荣幸,必定全力维护法治及司法独立。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在2016年6月,马道立还率领香港特区司法机构访问团一行到内地参访了国家法官学院,就香港的司法制度发表演讲。期间,马道立用普通话宣读了他就任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时的誓词。

“封山之作”

就在退休前夕,马道立还承担了一项重任。

2020年12月23日,乱港头目黎智英被押解到香港高等法院,就其涉及的涉嫌欺诈及违反《香港国安法》两个案件申请保释。案件由香港国安法指定的原讼庭法官李运腾处理,他批准黎智英以1000万港元及其他条件保释返家。

香港律政司遂向香港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希望申请临时命令,要求终审法院在等候处理上诉许可期间再度羁押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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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在香港和内地都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前特首梁振英说:“在今天的国际形势下,竟然有香港法官以为用这十个保释条件就可以防止黎智英潜逃,这是2020年全球司法界最大的笑话。”

《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批准黎智英保释,对香港法治伤害太深》的评论文章,称黎智英保释“舆论愕然,香港市民难掩愤怒”,还提出黎智英相关案件的司法管辖问题值得审视,并认为驻港国安公署有足够理由介入案件。

港媒当时指出,这是继《文汇报》社评后,中央媒体首次公开批评保释决定、呼吁国安公署介入。

2020年12月31日,终审法院受理了律政司就黎智英被保释提出的上诉。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案件由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李义常、常任法官张举能处理。

这也意味着,包括马道立在内的终院法官已获特首委任为国安法官。

△马道立(右)和张举能(左)

补充一下背景知识。

2020年7月3日,香港特区政府发布消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已按香港国安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征询港区国安委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见后,从现任裁判官中指定6位裁判官为指定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最终,香港终审法院在2020年的最后一天作出裁决,批准律政司上诉许可,暂时撤销黎智英保释。黎智英的“有限自由”被中止,再度还押,等候今年2月1日上诉聆讯。

香港媒体评价称,这起案件是马道立的“封山之作”。

“中央政府从未施压”

1月5日,马道立举行了退休前最后一次记者会。

记者会上,马道立透露,他担任终院首席法官十年,面对很多挑战和压力,但中央人民政府、任何机构、任何人都没有向他或司法机构施压。

上周,他获委任为国安法指定法官,有权处理黎智英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一案。自己对此没有感到庆幸或不快,只是继续履行法官的责任。他还坦言,处理国安法案件有一定的挑战,但法官会根据《基本法》及宣誓行事,只会处理法律理据而非政治问题。

继任者已经确定。

去年6月,林郑月娥签署委任书,任命张举能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任命从2021年1月11日起生效。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上文提到过,张举能也参与了黎智英保释上诉一案,是获特首委任为国安法官。

在5日的记者会上,马道立也评价说张举能是适合人选,称如果他认为没有人是合适人选,便会一直延迟退休至七十岁。马道立说,终院首席法官要面对数不尽的挑战,他相信张举能可以以自己的方法处理,或可比他处理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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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举能

马道立还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法律之上。每一位法官也有司法誓言,需要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

附一份香港终审法院常设法官和高等法院法官就职宣誓誓词。

我谨此宣誓:本人就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法官,定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奉公守法,公正廉洁,以无惧、无偏、无私、无欺之精神,维护法制,主持正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

资料 | 中新网、环球网等

校对 | 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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