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的职场剧《流金岁月 》,蒋南孙出去找工作,被告知在高薪酬和朝九晚五中只能选其一,甚至还要向公司保证5年内不能结婚,还要能接受高强度加班、要能接受高频次出差。这过分吗?

当然过分,但是但不得不承认这就是现实,现实中的职场就是那么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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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前阵子拼多多员工的新闻,热搜就显得格外扎眼。

#高工资和朝九晚五一定不可兼得吗# ?

#女性想要高薪必须放弃家庭吗#?

看评论说“拼多多要一个月给我五万,那我也去”。
但实际上,你觉得给你五万你去,肯定有人四万也去的。还有三万两万的,最后月薪一万五。

轮不到你。

知乎讨论“马云给你一亿让你吃屎吃不吃”,有模有样的,还纠结。其实轮不到你,早被人一万一口抢光了。

所以才要法律帮人制定底线:人就不能吃屎。

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工作本身,就是一件付出时间、精力、知识、技能换取劳动报酬的事情,是一种和老板的利益交换。

除非你是顶尖人才或老板的关系户(子女亲戚等),可以做又安逸又舒适工作量不大还能高收入的工作。

否则,对大多数普通人而言,想要获得高收入高薪水,就必然意味着高付出,必然要付出时间精力,创造更多价值;而无论男人女人都需要照顾家庭,而想要获得高薪,都是要牺牲照顾家庭的时间精力的。

想朝九晚五、想事少离家近、不想加班却想要高薪,不想高付出却想获得高收入,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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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并不是说要求员工加班、要求员工为了工作不要生活就是合理正确的,而是付出要与报酬对等的加班、要有意义有产出的加班、不透支员工身体健康的加班,才是合理正确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加班、出差好像已经成为职场上的默认条款,如果求职者不愿加班就不会被录用,员工不愿加班就要被开除,甚至有些公司已经把周末双休、节假日放假算作“福利”而搞起了大小周工作制、9-9-6工甚至0-0-7工作制,可是别忘了,周末双休本就是法律规定的休息日。这种鼓吹加班是奋斗的行为,无异于耍流氓,是一种压榨剥削。
要求员工高付出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以让报酬和付出对等为前提,以不透支员工身体健康为前提,以员工自愿而非强迫为前提,才可以。
加量不加价、把员工不当人当机器强加班、强迫员工加班、毫无意义地形式主义加班等的行为,都是应该该被谴责、被制止、被惩处的。

关于平衡家庭,给各位女同胞们一个法则:

HOME法则,在英语中是家的意思,具体来说,包含这四个方面的管理行动:

H:Habit-家庭常规的例行动作,把幸福分解到日常;

O:Off-关闭工作模式,沉浸式休闲,真正经营好家庭情感;

M:Meaning-树立家庭价值观,让一家人更有凝聚力;

E:Empowerment-拒绝做保姆,带着老公和孩子一起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