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李先生说自己在前不久购买了一套新房,在收房的时候,看见小区里有工作人员在保洁,喷洒消毒液。可是之后,物业公司却让自己交物业费,李先生想知道自己在收房之前还未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是不是不用交纳收房之前的物业费用呢?

根据《物业服务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同时,《民法典》第939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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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房屋所在小区是新建小区,小区建成与业主收房签订正式物业合同往往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在此期间也需要对小区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在小区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进行管理维护。因此,虽然业主未签订正式物业服务合同,但开发商委托的前期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后,小区业主应当交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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