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交通秩序 消除安全隐患

1月7日起,盐湖交警重拳整治

主城区三轮车、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盐湖交警大队针对主城区三轮车、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从1月7日起,在主城区开展三轮车和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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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对象

三轮汽车、电动三轮车、燃油三轮车

非法改拼装的三轮车

快递、外卖、饮用水运送等用途的三轮车

以及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

不包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专供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轮椅车

整治重点

无牌无证、酒驾醉驾、乱停乱放

违法载人、强行加塞、逆向行驶

驾车接打电话、不戴安全头盔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通行

非法拼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盐湖交警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秩序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星期一

尾号1和6限行

星期二

尾号2和7限行

星期三

尾号3和8限行

星期四

尾号4和9限行

星期五

尾号5和0限行

限行时间:每日早7时至晚22时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