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1年的首个交易日迎来开门红,1月4日,深证成指大涨2.47%,两市成交额突破万亿。

回望刚刚过去的一年,2020年作为资本市场建立和深交所成立三十周年,国内资本市场改革也取得了重大成就,以深交所为例,抓好重点改革攻坚,优化监管服务水平,增强一线监管质效,营造良性发展生态。在制度设计层面,其不仅成功实现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落地,并全面推进落实了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

此外,深交所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多措并举增强监管质效等方面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重点改革任务频迎突破

要说起资本市场2020年重大改革进展,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绝对是无法绕开的话题,这是首次将增量与存量改革同步推进的资本市场重大改革。

这次改革中,深交所修订发布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退市、持续监管等系列规则,同步推进市场组织、系统改造、推广服务、投资者教育、宣传引导等工作,经过119个昼夜奋战,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于2020年8月24日平稳落地,首批18家创业板注册制企业顺利上市,开启了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纪元。

创业板在注册制改革带来系列“升级”后,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板块定位愈发明晰,在推动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之间的更高水平循环方面起到更深刻的作用,市场各方改革获得感明显增强。

截至年底,创业板已受理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项目542个、267个、16个,已经有74家试点注册制的IPO企业注册生效。

此外,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也全面推进。

作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深化退市制度改革是完善“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市场生态的重要路径,对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良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深交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积极落实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大退市监管力度等工作要求,总结经验、补齐短板,结合持续推进的自律规则系统性清理工作,对深市《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退市相关的业务规则予以全面修订完善,同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持续论证和完善退市制度改革方案,优化财务类、市场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退市标准,压缩退市程序,优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设立风险警示板,完善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期交易机制,畅通“出口关”,推动提高存量上市公司质量。

2020年,深交所对乐视网、*ST凯迪等11家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其中近半数为面值退市,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新一轮退市制度的全面落实推进,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日渐深入人心,投资行为渐趋理性,退市难、退市慢的资本市场顽疾逐步得到解决。

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明确支持深圳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也为深交所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发展明确目标、指明方向。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过去一年中,深交所积极探索、持续推进先行先试重大改革任务,包括研究制定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创业板上市机制,出台转板上市办法征求意见稿;梳理总结持续监管规则适用执行情况,加快规则制度改革创新;跟踪评估新制度、新规则实施效果,为全市场推行注册制积累经验,做好全面推行注册制各项准备工作。

持续优化监管服务水平

除了推动各项重大改革任务外,深交所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也取得了较好成果。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严峻的防控形势,深交所迅速反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制定实施办公运行工作方案,做好特殊时期各项业务衔接安排,确保如期开市及市场平稳运行等。

根据公开披露的业绩信息,深市公司业绩在2020年第二季度迎来强力反弹,营收较第一季度环比增长35.56%,平均净利润较第一季度大幅增长95.85%,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双同比转增,业绩继续向好,中小、民营企业和创新创业企业整体业绩表现尤其亮眼,体现了深市上市公司较强的韧性与活力。

此外,为全面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要求,深交所发布明确新证券法衔接相关信息披露要求通知、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格式》《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持股增减变动1%的公告格式》等4项规则文件,确保与新证券法无缝衔接。

为落实证监会关于开展证券期货规章制度系统性清理工作的部署,深交所全面评估完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梳理与新法不相符、不衔接的规定,坚持整体规划与分类施策相统一、内容优化与形式改进相统一,将“透明”的原则,“简明”的理念贯穿始终,认真做好规则“立改废”。

截至目前,整合优化深市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修订制定25项行业和专项业务信息披露指引,制定发布23项业务办理指南,废止92项备忘录、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文件,形成以上市规则为核心,以规范运作指引、行业和专项业务信息披露指引等为主干,以办理指南为补充的三层次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打造更加成熟定型的基础制度。

与此同时,深交所还持续优化并购重组和再融资监管机制,对年报审查、日常监管中已解释清楚问题不再重复问询,探索提升注册制下并购重组、再融资审核工作质效,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2020年,深市新增上市公司161家,IPO融资金额1,265亿元;股票再融资349家次,融资金额4,373亿元;实施并购重组78单,实施金额3,483亿元。

其中,创业板聚焦“三创”“四新”定位,首发申报企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公司占比近七成,支持一批优质高新技术企业和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上市,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注入强劲活力。

注册制改革落地后,一批创业板上市公司也迈出了试水改革后的并购重组、再融资、股权激励等资本工具的实质性步伐,包括宁德时代在内的4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已试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工具,9家公司选择第一类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复合激励模式。创业板注册制首单小额快速融资项目从提交申请到注册通过仅用时8个工作日,首单重组申请审核及注册实际用时仅31日,审核效率得到较大提升。

深入推进分类精准监管

除了提高服务质量外,深交所在加强监管方面也毫不松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深交所在有限的监管资源下,坚持管少才能管好,聚焦重点公司、重点业务、重要风险点,深入推进实施分类监管、精准监管,对高风险公司重点配置监管资源,对其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再融资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以股票质押风险为例,深交所通过严格执行质押信息披露制度,引导大股东控制质押比例,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压实大股东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压降高比例质押风险,2020年以来,深市场内外质押股票数量较年初下降近20%,较高峰时下降逾三成,第一大股东持股质押比例在80%以上公司较年初明显减少,股票质押风险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

此外,交易所还紧抓股票异动监管,一是狠抓概念炒作典型,打快、打疼蹭热点公司,对雅本化学、秀强股份2家公司公开谴责,对海南海药、延安必康、天晟新材等9家公司通报批评,对扬帆新材、正业科技、等10余家公司发出监管函,对海南海药、思源电气等40余家公司发出关注函或问询函,同时强化事前把关、事中审查、事后监管联动,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二是加强证券价格异动与信息披露联动监管,提升监管联动效能,密切关注股价涨幅严重脱离公司基本面和可转债炒作现象,对豫金刚石、长方集团、天山生物、正元转债等严重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依规采取停牌核查措施,引导投资者增强风险识别能力和投资价值判断能力,理性参与市场投资。

近年来,深交所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也坚守“零容忍”底线,加大纪律处分力度。

一是聚焦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重点领域,一手抓整改,坚持按区分责任主体,狠抓“关键少数”的原则,督促相关方限期整改,在持续监管关注与全面协调推动下,14家深市公司已全部解除违规担保,解除金额130余亿元,30余家公司部分解除违规担保,解除金额110余亿元,清除资金占用金额超过450亿元。一手抓追责,依法严肃打击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以来累计对15家次涉及资产占用或违规担保的上市公司予以公开谴责,29家次上市公司通报批评,10人次公开认定。

二是发布《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对上市公司及董监高、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等相关责任主体全部种类的纪律处分实施标准均予公开,首次将“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等职务、收取惩罚性违约金、暂不受理专业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出具的相关业务文件”等的实施标准予以落地,重点打击触及财务造假、短期内多次被纪律处分或者存在数个严重违规等情形,通过进一步压实违法违规责任,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2020年以来,累计对27家次上市公司进行公开谴责,对93家次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对11人次公开认定。

除了加强公司监管外,深交所还持续健全完善中介机构监管机制,通过强化自律监管和执业监管双向协同作用,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切实发挥核查验证、专业把关作用。具体措施包括设立会计专业咨询委员会、强化会计审计有关的监管问询与线索上报、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等。

2020年以来,深交所紧盯突击变更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新会计准则执行等情况,就高风险公司年报审计事项向年审会计师发出160余份提请关注函件,梳理上报重大会计监管问题17家次、审计与评估机构检查线索45家次,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提请全面检查。此外,2020年,深交所还对4人次中介机构责任人员作出纪律处分,对170余家次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约见谈话、发函警示、提请关注等监管措施。

将推动修订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相关制度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

记者获悉,深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观念,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工作要求,扎扎实实做好上市公司监管服务各项工作,奋力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助力“十四五”开好局。

一是以注册制为龙头,支持科技创新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创业板改革成果,系统总结注册制试点经验,深化深市板块改革,把支持科技创新、以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研究完善创新企业持续监管规定,加快推动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创业板上市落地,支持更多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二是以建制度为主线,构建促进资本高效循环的制度体系。全面深入落实新证券法,以推行注册制与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为抓手,加快全面修订《股票上市规则》,充实完善行业信息披露指引,持续优化各项基础制度。推动修订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相关制度,依法支持上市公司主动退市,畅通市场化、多元化退出渠道;

三是以提质量为重点,坚持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监管“双轮驱动”。持续推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落实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构建上市公司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治理薄弱、运作混乱公司和大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监管,着力培育“好公司有奖励、差公司有代价”的差异化市场约束机制。总结公司治理最佳实践,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四是以防风险为导向,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健全风险定期排查机制,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应对能力,努力做到风险应对走在市场曲线前面。进一步压降股票质押风险,分类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突出问题,“零容忍”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中介机构监管,探索对保荐机构现场督导,加大对中介机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压实资本市场“看门人”责任;

五是以优服务为着力点,锻造深市特色高效服务机制。贯彻“寓监管于服务”理念,强化主动服务,找准资本市场和国企改革结合点,支持国有企业混改和做大做强,推动民企转型升级相关举措落地,更好服务“三创”“四新”企业。

(作者:杨坪 编辑:巫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