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由郭敬明执导的电影《晴雅集》宣布下架,随后官博也发文证实了此事,这也算是印证了前段时间一直在业内流传的关于“百名作家联合上书抵制抄袭”事件确有其事。而此次事件中涉及的郭敬明和于正两人,均损失惨重。于正参与录制的在播综艺《我就是演员》中的镜头全部被剪,郭敬明的电影被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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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晴雅集》初次被传下架到最终落实,也不过仅仅三天的时间,突然到令人惊愕。虽说多方小道消息传得沸沸扬扬,可下架的具体原因是什么仍然有待考究。

对此,官方也并没有给出任何解释,不过,这也阻挡不了网友们八卦的心。据某位知情人士透露;电影下架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抄袭风波”,而且这件事似乎闹得还挺大,于正和郭敬明两人手头的项目都暂时搁置了,之后去递交审批通过的概率也够呛。

实话实说,抵制抄袭必然是大家所喜闻乐见的,可有没有深入思考过,界定抄袭的标准究竟是什么?是哪条法律,或是哪条规定?是否应该公开让大家知道呢?除此之外,小编并不否认郭敬明有抄袭的前科,但有一说一,《晴雅集》是购买过版权的,并不涉及抄袭,那为何会被连带着受影响呢?类比一下,这种行为让那些改过自新的人怎么想?是不是会让他们认为自己连个“重新来过”的机会都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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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回到“判定抄袭的标准”这个问题上来,同样是抄袭的作品,为何《少年的你》却能横扫国内各大主流影视奖项?更甚于男女主角周冬雨和易烊千玺凭借此作品获奖无数,这是不是就有些不公平了?

抵制抄袭固然重要,也是维护创作者利益的必经之路。可今天《晴雅集》被连累仅上线10天就被强制下架,明天就会有更多的作品遭受无妄之灾。其次,以道德作为评判标准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在于,是以谁的道德作为标准。这次欢呼雀跃是因为你暂时站在大多数人的一边,可谁也难以保证下一次就不会砸向你喜欢的一切,甚至砸向你我本人。

再说点题外话,《晴雅集》在上线之初,各方面消息都证明投资超过3亿,光是服道化的单件都已高达几十、上百万。可根据目前上线的十天来看,仅有4.3亿票房。看来,这次郭敬明赔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