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的脚步日益临近,

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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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就地过节

详情如下——

泉州市总工会

鼓励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留泉过节将向留泉过年的非泉州籍企业职工发放“八大礼包”

2020年12月31日,泉州市总工会确定,2021年“两节”期间,将开展“2021我在泉州过大年”企业职工欢乐新春活动,为留泉过年的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发放“八大礼包”,让职工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年终岁首,人员流动日趋频繁。鉴于当前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泉州市鼓励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留泉过节。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正月十七),市总工会将向留泉过年的非泉州籍企业职工发放“八大礼包”。

同时,将组织工会干部、工会志愿者深入基层,走访慰问节日期间坚守岗位、苦脏累险等行业一线劳动者,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巩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果,积极倡导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一线劳动者的浓厚氛围。“八大礼包”具体内容为:

“一封关爱信”,即2021年1月上旬,向全市职工、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书,送上新年祝福和美好期盼,倡导社会各界关心关爱留泉过年外来务工人员,倡导各用人单位尽心尽力举办丰富多彩的关爱活动,帮助外来务工人员安心扎根泉州、建设奉献泉州。

“娘家发红包”,2021年2月11日至17日(除夕—正月初六)留泉过年的外来务工工会会员,凭身份证、“泉工惠”职工服务卡、闽政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向所在工会组织申领每人200元标准的新年红包。

“同享年货节”,各县级工会将牵头各举办一场留泉过年职工会员年货节活动,让留泉过年职工现场采购,工会提供免费邮寄年货回老家的服务。

“一日游泉州”,各县级工会组织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工会组织留泉员工开展泉州一日游、古城游、乡村游,并协调有关部门向职工公布各自辖区内的“免费游”景区景点。留泉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凭工会会员证,可携家人在2021年春节期间游览泉州境内“免费游”景区景点。

“共聚团圆宴”,各县级工会牵头各举办一场欢庆温暖的迎春团圆宴,组织辖区内留泉过年的非泉州籍职工劳模、技术能手、金牌工人、优秀员工代表及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环卫工人、货车司机、快递员、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商场服务员、网约送餐员、房产中介员、保安员等“九大群体”一线务工人员代表共进团圆宴,同时倡导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举办“同吃团圆饭”活动,增强企业凝聚力及“新泉州人”认同感、归属感。

“暖心年夜饭”,市总工会为除夕夜坚守岗位的环卫一线路面保洁工及运输工、维修工、填埋处理工、操作工送除夕盒饭。

“包场看电影”,由企业工会申报,县级工会分批次组织安排企业职工包场免费观看影片,对偏远地区的职工组织电影小分队进园区、进企业放映。

“文娱闹新春”,各地工人文化宫开展文化娱乐、文艺演出、游园活动进企业活动等,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工人阶级团队协作精神。

安溪县工信商局

多项举措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安过大年”

记者今天从安溪工信商局获悉,2021年春节将至,为充分保障省外务工人员“留安过大年”,同时减轻人员流动所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有关要求,安溪县制定方案,通过一系列举措鼓励省外务工人员“留安过大年”。

一、发放节日补贴。对春节期间,留在安溪过年的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在建受监工程、县级在建重点项目的省外务工人员,给予每人节日补贴1000元,由企业统一向主管部门申请、发放。

二、工会走访慰问。走访慰问春节期间坚守生产一线的重点企业外来员工200人,每人发放慰问金500元;留安过年省外务工工会会员,可以网上申领每人200元新年红包;对留安过年省外务工家庭困难对象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1000元;对未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留安过年省外务工人员,参加2021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时给予每人48元互助金补助。

三、开展技能练兵活动。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技能竞赛等技能练兵系列活动,分别按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泉州市职业技能竞赛(二类赛每场3万元)的要求给予补贴,对春节期间技能练兵活动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技能竞赛的省外务工人员,给予每人每项生活费补贴500元。

四、发放技能培训补贴。春节期间留安的省外务工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符合见证补贴规定要求的,按初级工每人700元、中级工每人1000元、高级工每人1500元、技师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省外务工人员,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五、免费游览安溪。春节期间,留安过年的省外务工人员凭身份证可免费乘坐公交车、免收安溪县A级景区门票(清水岩、凤山东岳寺城隍庙、洪恩岩、志闽旅游区、国心绿谷、花千谷)。

南安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发布1号文件鼓励就地过节休假

1月1日,南安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1号文件,文件中指出:南安市工商联、异地商会要提醒南安市在外地经商、务工人员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减少出行活动,引导错峰返乡返岗,鼓励就地过节休假。

“两节”放假与工资支付,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一、2021年元旦、春节假期有关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规定,2021年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4号)规定,元旦法定节假日为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根据上述规定,2021年元旦放假3天,其中法定节假日1天(1月1日),其余2天是周休息日(1月2日、3日)。春节放假7天,其中法定节假日3天(2月12日-14日),其余4天假期(2月11日、2月15日-17日)系休息日调休。

二、元旦、春节期间加班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元旦、春节法定节假日(1月1日,2月12日-14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劳动者本人要求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的三倍。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元旦、春节法定节假日之外假期工作的(1月2日-3日,2月11日、2月15日-17日),应当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来源:泉州通客户端、福建日报、海丝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