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曙光

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用发挥得好,可以为全社会树立良好榜样和标杆,从而充分体现法治在经济社会当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提到了“十一个坚持”,其中,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于全党全社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意义重大。

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抓住领导干部,就牵住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牛鼻子”。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的。领导干部不仅是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力量,而且具有巨大的示范效应,作用发挥得好,可以为全社会树立良好榜样和标杆,从而充分体现法治在经济社会当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因此,要让“关键少数”发挥积极的、能动的榜样作用。

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担当作为的能力。所谓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标准的思维,与人治思维相对立;所谓法治方式,是指法治思维影响下的行为方式。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树立法治思维,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践行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法治方式。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思维或观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领导干部要在确保全面依法治国落到实处中发挥关键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学出坚定信仰,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引导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落实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把手责任。“一把手”抓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关键中的关键。有关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不能当甩手掌柜,不能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不能一年开一两次会、讲一两次话了事,而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把党中央制定实施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抓法治的一把手责任落到实处。

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选拔干部时要严把“法治素养”关。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选拔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这对于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不能胜寸心,安能胜苍穹”。领导干部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把对法律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坚持以上率下、带动示范,推动形成“治上严于治下、治内严于治外、治官严于治民”的真正的法治态势,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全民自觉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形成全社会的法治共识与合力。唯有如此,才能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成“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当中对法治的要求;法治建设才能不断向前推进,法治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才更能彰显,全面建成法治中国、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才会越来越近。

责编:李士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