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十大酷刑我们都听说过:凌迟、车裂、剥皮、烹杀、梳洗、绞杀、腰斩、斩首、刖刑、宫刑。

但是想必也不是所有的朋友都知道细节,我们今天就来聊聊满清的十大酷刑,可以说是让罪犯可以快死,也可以慢死,更可以折磨不死!

宫刑就是切除男人的生殖器官,这个刑罚应该都是听说过的,但是宫刑不仅仅是男人的刑罚,对于女性受刑者,同样有宫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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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承受宫刑时,往往是用木棒一类的盾击物品捶打女性的下腹,使之子宫脱落,丧失生育能力,女性的宫刑也叫“幽闭”。可以说是很残忍了。

编纂《史记》的司马迁,就经受了宫刑。

这个刑法存在争议,有的人说是把膝盖骨剔除,剔除膝盖骨的人,大腿和小腿之间失去支撑,基本上就站不起来了;也有的人说是把膝盖以下的腿部全部砍掉。

战国时期的军事家孙膑就是经受了这个刑罚。

这个比较容易理解,就是砍掉受刑者的头颅,一般使用的工具是斧头或者大刀,在欧洲也流行断头台的斩首刑罚。

关于斩首也有分别,有的是斩首结束后,悬挂城门示众,也有的是弃置荒野。

腰斩就是把受刑人拦腰斩断,由于人的主要器官在上半身,所以接受腰斩的受刑人一般不会快速死去,而是会经历一段清醒期,人会慢慢死去,所以痛苦不堪。

受过腰斩的名人有,秦国的丞相李斯。

第五,绞杀

绞杀就是用麻绳这一类的工具通过某种方式,让受刑人脖颈被勒住,从而使得窒息或者大脑缺氧而亡。

最初人们对罪犯使用绞刑是把罪犯固定在一个平台上,把脖子夹在两根麻绳之间,然后转动麻绳两端,受刑人就会慢慢地死去。

这个刑罚听起来比较无害,实际上非常的残忍,行刑的时候,把罪犯用滚烫的热水烫一下,然后用特制的铁梳子,梳洗罪犯的身体,直到把罪犯的身体上的皮肤和肌肉组织慢慢的刮干净。

据说这个刑法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研究的。

这个刑法就是把人放在大锅或者大鼎之中,加入温水,慢慢加热,把罪犯活活煮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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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刑罚一般表示受刑人是比较可恶或者对下命令的人有深仇大恨。商朝时期,据说伯邑考就是被活活煮死的。

就是把受刑人的皮肤剥离下来,一般而言,会为了行刑的完美而尽量保持皮的完整性。所以一般会把水银灌注在受刑人的皮肤和肌肉组织之间。

车裂比较好理解,也叫五马分尸,就是用五匹马分别拴住受刑人的头部和四肢,然后驱使马往不同的五个方向跑,最后把受刑人活活的撕裂。

秦国的功臣,变法大家商鞅,就是被车裂而死。

凌迟有慢慢的意思,就是把受刑人固定,然后用锋利的小刀慢慢的割下受刑人的身体各个部位,一定要保证割够1000刀,在这之前不允许受刑人死亡,也是属于折磨人的一种刑罚。

明朝的忠臣袁崇焕,就是被凌迟处死,相传清军用离间计,离间袁崇焕,最后被凌迟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