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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9部法律同时被废止。

《民法典》历时5年编纂,共7编1260款条文,总字数超过10万,堪称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涵盖了上述被废止的所有法律内容,并做出重要更新。

在租房领域,民法典也做出了详尽规定,今天次世代和大家分析民法典中涉及租赁的重要条款,看看民法典的实施,对房东日常经营都会产生有什么影响?

01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出租”

《民法典》创立了一项新的权利:居住权,并且明确规定,原则上有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出租”。

那到底什么是居住权?我们在收房时会不会遇到“居住权”的房子呢?

根据《民法典》第366条规定,房主可以根据约定或者遗嘱,为自己名下的房子,给居住权人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对他人的住宅,享受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简单来说,业主有权向任何人赋予居住在房屋内的权利。可以立遗嘱给家里的亲属、晚辈;也可以通过签订合同,赋权给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比如在家服务的保姆,亲密的朋友等;甚至只要业主愿意,小三也可以获得居住权……

被设立居住权的房屋,显然是不利于出租的。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业主把房子租给了你,但居住人还是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那居住权人完全可以随时回到房屋中居住,对租房者来说太没有保障了。

2021年1月1日起,业主就可以设立居住权了,之后大家可能会碰到带居住权的房子。所以房东们收房时要擦亮了眼睛,“居住权”房子要避免!

02

转租的"坑",要特别关注

除了居住权的影响,第二项对“二房东”经营存在比较明显影响的是转租!

《民法典》第716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718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我们知道,大部分二房东都是包租模式,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再将房屋转租给租客,来获得租金差。按照民法典规定,如果业主在转租发生后,6个月内提出异议,就可以强行解除合同,这对二房东来说存在较大的业务风险。

次世代建议,大家在拿物业前就明确房屋用途,与业主签订《房屋托管协议》。此时二房东再租给租客时,二房东作为托管方仅仅只提供了托管服务,并不构成转租,可以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03

租期最长期限不能超过20年

民法典705条规定,任何物权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部分自动失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在长租业务中,一次性租赁20年的情况较少,一些集中公寓企业在拿物业的时候,可能会存在超过20年的情况,毕竟集中式公寓前期的成本投入极高,为了长期效益,房东们会尽量拿到较长的租期。

但民法典已经明确规定,物业最长租期不能超过20年,所以签约20年以上的房东要特别注意啦,不要因为超过租期,合同自动失效。

04

不备案,不代表“不合法”

经常有人分不清备案和合同有效性之间的关系,这次民法典给予的明确的规定:合同有效与否,与备案不备案没有直接联系!

《民法典》第706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次世代曾经看到过相关案例,有租客以房东没有备案为由,强行认为合同无效,要求房东承担相关损失。但实际上房东没有备案,是行政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并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此次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备案与合同有效性的关系,性质界定更加清晰。

05

业主卖房子,不能借机赶走二房东/租客!

业主卖房赶人的事情,也是见怪不怪了,这次民法典也对这种行为做出了相关约束。

根据《民法典》第725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显然,《民法典》保障了二房东/租客的利益。此时二房东/租客如若坚持不解约,起码在法律层面会受到支持与保护,在新任业主谈判时,也会获得优势。

06

碰到房屋被查封、权属有争议的,可以退租

这点对二房东/租客来说也是利好,如果拿到了存在权属争议的物业,根据民法典第724条规定,以无责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次世代也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一旦发现房屋被司法或者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或者房屋权属发生争议,要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该拍照的拍照,该录音的录音,及时要求解除合同。

07

遇到甲醛房,租客可随时退租

《民法典》第731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长租房内,什么会导致人身健康受到危害?

甲醛无疑是最大的风险。随着民法典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以及近两年租客对甲醛房危险越来越重视,作为房东必须要加强意识,防范甲醛房的出现,以导致自身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安全、健康又是租客最基础的需求,可惜我们的行业往往连这块也没有做好。次世代认为,以“安全、健康”为卖点完全可以成为,长租公寓机构精细化运营的突破口,本来门槛就比较低,容易做好,有利于打造公寓特色,提高入住率!

08

二房东/租客享有优先续租权

这点也很好理解,当租约到期需要续约时,作为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对于二房东来说,再找物业比较繁琐,而且原本承租的租客也因可能无法续约而流失,优先续租权大大利好二房东开展业务。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优先续租权是指同等条件下优先权,如果价格达不成一致,那么优先承租权将不再享有。

举一个例子,在续租时,大家都是3000元的价格,那你是优先的;如果有人出到3500,那业主把房子租给别人也是正常,优先续租权自然消失了。

以上就是民法典关于租赁层面,次世代认为比较重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