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是明令禁止的行为,偏偏有人喜欢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铤而走险,不顾教师的职业形象,甚至有人做出了让人匪夷所思的羞羞行为。

根据知情人爆料,吉林长春某中学女老师王某某从2016年起开始给学生有偿补课,这还事儿小,这个过程当中发生的事情更是令人所不齿,究竟为何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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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开始补课的时候,这位王老师和学生男家长就保持了不正当关系,到2019年更是发展到了同居的关系。

在这个过程当中,男家长的妻子其实已经发现了苗头,丈夫和孩子的补课老师多次出入宾馆,所以坚决没有让这位王老师给孩子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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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两人的关系并没有就此中断,而是继续打的火热,在2019年2月份居然同居了起来,于是原配在2020年4月份怒而报警,两人被抓了个现行,并到派出所做了笔录。

在2020年5月份,原配将所有情况反映到了当地教育局,投诉该老师的生活作风问题,并且向教育局递交了大量的材料,内容更是令人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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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教育局在2020年11月底公开下发了处理决定通知书,对王老师作出记过处分,认为其违反职业道德,并对其岗位聘用作出限制,年度考核也是不合格。

这件事情在网络曝光后,也引发了很多的热议,但大多数人都是在调侃:

有人说这位女老师太不容易了,不仅给学生补课还连带着把孩子父亲也补了。

还有人说,有偿家教本来就不对,破坏别人家庭,更是失去了教师的职业尊严和道德,小编遗憾的是,我怎么就没有碰到这样的女老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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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是有家长直接调侃,我家孩子成绩也不好,一直都想请个老师补课,无奈没有这个缘分!

虽然这些网友都是在调侃,但是调侃的背后实际上是对这种不可思议现象的否定。孩子都19岁了,到底有多大的魅力,值得他们如此不道德?一边给孩子补课,另外一边却在伤害孩子,这种心理是何等的扭曲!

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本身就是人人喊打,教育部门也是三令五申,为何这些人却继续我行我素?这里面的原因不得不让人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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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教育局的处分太轻了,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教师和男家长发生不正当关系是属于道德范畴,学校并没有权利去作出进一步的处分,只能在岗位聘用上和考核上作出处分,但我想,出了这样的事这位老师有何颜面继续留校呢?

最后提醒各位园丁们,既然选择了教师这个神圣的职业就要从严律己,虽然教师待遇并不是特别的好,但是基本的道德底线和原则还是要有的,大家觉得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