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驾驶员朋友认为
喝了酒休息一段时间应该酒散了
就可以驾车出行
结果往往是“人醒了酒还没醒!&uot;
1月1日,
执勤民警查处了一名酒驾男子,
中午喝了一瓶啤酒,
过了三个小时被查依然是酒驾状态!
案件经过
1月1日下午,
执勤民警在辛安收费站出口
对一辆白色suv车例行检查,
当驾驶员摇下车窗时,
一股酒味迎面扑来,
民警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为31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询问得知,
驾驶员张某中午11时喝了一瓶啤酒,
因临时有事要去辛安办理,
以为过了三个小时体内酒精已经代谢的差不多了,
就放心的开车上路,
没想到最终还是因酒驾被交警查获。
张某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表示追悔莫及。
目前,
驾驶员张某将面临1000元罚款、
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高速交警在此提醒爱喝酒的驾驶员,
千万不要自信酒量大,
以为酒后休息一段时间,
身体内的酒精含量就可忽略不计。
实际上,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都有所差别。
请大家切勿心存侥幸,
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烟台高速交警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