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核酸集采点不按规定排队,还殴打维持秩序的保安员。民警赶到现场后,王某不但不配合,又将一名民警的手臂和手背抓伤。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月4日获悉,北京通州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

检方指控,2020年7月1日15时30分许,49岁的女子王某在北京市通州区一核酸集采点,因不按规定排队而与维持秩序的保安员房某发生纠纷并殴打房某。在该集采点负责执行勤务的民警接群众报警到现场处置该警情时,王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对民警进行辱骂并将其中一名民警手臂和手背抓伤,后被民警控制。经鉴定,被抓伤的民警身体所受损伤未构成轻微伤。

法院认为,王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王某暴力袭警,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王某无犯罪记录,确有悔罪表现,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最终,北京通州法院根据王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