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冬季,“供暖”便成了不得不提的一项民生问题。在北方绝大部分地区,“供暖”是必备基础设施,无论是商品住宅还是商用写字楼,每年11月中旬左右都会开始缴纳“采暖费”。与电暖设施、空调等相比,集中供暖成本低,且能耗少,能够减轻环境污染。

以郑州为例,集中供暖周期为4个月,每天的供暖收费标准为0.19元/㎡,假设房屋的建筑面积为100㎡,那么这4个月120天的“采暖费”则为0.19元*100*120=2280元。平均每个月采暖费仅为570元,与使用空调取暖相比,花钱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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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几乎每个小区均有“蹭暖”这类群体的存在,有网友给他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蹭暖族”。所谓“蹭暖族”,即自己不缴纳供暖费,完全依靠墙体、地板导热,来保障自身及家人“采暖”。与蹭Wifi类似,“蹭暖”之人往往易遭受唾弃与谩骂。

一般而言,“蹭暖族”为上下楼或左邻右舍的邻居。于情于理,“蹭暖”不是一项值得提倡与发扬的行为。据,为了遏制“蹭暖”,一些小区试着开始征收“蹭暖费”,凡是入住小区的业主,就算不缴纳供暖费,也要收取20~30%的“采暖费”。不过,这样的做法实际上也备受争议。

缴纳了供暖费的业主认为,既然你“蹭暖”,这笔钱就应该交,为啥舔着脸蹭暖,却连这点钱都不愿意出呢?而那些长期将房子闲置或者长期出差的业主则认为,我自己本身又不用暖气,为啥就应该缴纳这笔钱呢?可以看出,不同属性的群体,对此的看法并不相同。

事实上,对于居住在高楼层、低密度小区的业主们而言,“蹭暖”都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总有出于实际需求使用集中供暖的,也有自身认为不缴纳供暖费也能过冬的。所以,原则上来看强制收入“采暖费”的做法并不可取,操作不慎还会引起更深的矛盾与误会。

因此,鉴于这种情况存在有专家提出了一项更好的建议,即与安装电表、水表相似,给每家每户安装“采暖表”按户征收费用,用得多则缴纳的多,用得少则缴纳的少。如此一来不仅能够有效避免“蹭暖”行为,还能让所有业主都不吃亏。

换言之,与家里用电类似,你平常用得多,家用电器经常使用,缴纳的电费也便多;而如果你经常出差,则耗能自然就少,电费也便缴纳的较少。如果“采暖表”能够落实,是不是比强制征收采暖费更公平合理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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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种处理的方式不仅能够有效化解业主之间的矛盾,实际上更能起到节能减排的效果。另外,针对集中供暖的特殊群体,比如低保户、五保户等经济困难家庭,各地实施的还有“供暖补贴”这项政策。这样一来,居民的采暖费也就更低了,是不是更不应该因为“蹭暖费”而纠结甚至闹矛盾了?对于这种说法,你的看法是什么呢?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