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部到地方教育局都是严厉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但却又屡禁不止,仍然有漏网之鱼在铤而走险,不顾教师的职业形象,破坏了教育生态,甚至还有人做出了匪夷所思的事情。

有媒体和网友爆料,吉林长春某中学女老师王某某从2016年起开始涉嫌给学生有偿补课,各种行为的违规性不言而喻,但是这个过程当中发生的事情更是让人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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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从2016年开始补课的时候,这位王老师和学生男家长就保持了不正当关系,到2019年更是发展到了同居的关系。

在这个过程当中,男家长的妻子实际上已经发现到了苗头,发现丈夫和孩子的补课老师多次进宾馆,所以坚决没有要这位王老师给孩子补课。

但是两人的关系并没有就此中断,而是继续打得火热,在2019年2月份居然同居了起来,于是原配在2020年4月份怒而报警,两人被抓了个现行,并到派出所做了笔录。

在2020年5月份,原配将所有情况反映到了当地教育局,投诉该老师的生活作风问题,并且向教育局递交了大量的材料,很多都是真凭实据,内容让人不齿和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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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教育局在2020年11月底公开下发了处理决定通知书,对王老师作出记过处分,认为其违反职业道德,并对其岗位聘用作出限制,年度考核也是不合格。

这件事情在网络曝光后,也引发了很多的热议,但大多数人都是在调侃:

有人说这位女老师太不容易了,只收了一份钱却出了两份力,原来有偿家教的背后也是有很多的辛酸。

还有人说,有偿家教本来就不对,破坏别人家庭,更是失去了教师的职业尊严和道德,但是我怎么就没有碰到这样的女老师呢?

更是有家长直接调侃,我家孩子成绩也不好,一直都想请个老师补课,无奈没有这个缘分!

虽然这些网友都是在调侃,但是调侃的背后实际上是对这种不可思议现象的否定。孩子都19岁了,到底有多大的魅力,值得他们如此不道德?一边给孩子补课,另外一边却在伤害孩子,这种心理是何等的扭曲!

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本身就是人人喊打,教育部门也是三令五申,为何这些人却继续我行我素?这里面的原因不得不让人反思!

有人说教育局的处分太轻了,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教师和男家长发生不正当关系是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学校并没有权利去作出进一步的处分,只能在岗位聘用上和考核上作出处分,但我认为结果是一样的,这种事情都干了,她还能在学校继续干下去吗?大概率是直接辞职走人。

最后再次提醒所有的老师们,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悠着点,虽然待遇很一般,但是基本的道德底线还是要守住的,这也是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的大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