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小蚂蚁“网友对南充嘉能燃气公司违规收取违约金的投诉信

嘉陵区市场管理监督局:

本人邓**,家住嘉陵区耀南街翰林雅苑小区住户。

本户于2019年12月15日通过南充嘉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能燃气公司”)申请并开通了燃气,2020年6月正式入住至今,期间产生了一定的燃气费用。因为疫情影响,水电气费用都鼓励通过网络缴费,找遍安装及申请燃气的所有资料,包括燃气用户使用证,均未查询到燃气卡号,即使有卡号,通过几家网络支付平台缴费也查无此用户,故而网络缴费一直未果。

时值10月初,我家爱人林某持燃气用户证前往嘉陵区建业路嘉能燃气公司大厅缴费,被告知需要有什么什么手续,她说没有,我们能有的就你们燃气公司颁发的用户证,工作人员说,那就需要拍照过来重新审定同意什么的什么的。我爱人也不明白为何要如此规定,交个费用还要费劲周折,由于家务多、工作忙,缴费的事也便撂下了。

又到了10月16日,本人再次持燃气用户证前往嘉能燃气公司业务大厅缴费,谁想,大厅收费人员告知,首次缴费需提供什么什么手续,我就说,我家的燃气已经开通并正常使用,至于安装公司、开气人员与你们燃气公司有什么手续交接,那也是你们后台的事。我就说,你们能不能提供一个卡号,我在网上缴费,她们依然傲慢的说,提供不了,即使提供得了,首次也还是不能在网上缴费。于是本人愤愤不平的离开了缴费大厅,并于2020年10月20日通过南充市政务服务网进行了网络投诉,燃气公司于次日通过官网进行了书面回复,回复中说《天然气用户证》上都有用户编号,不能正常缴费是因我的《试压合格单》遗失,需要我提供开气时间及用户名、地址,待公司核实后进行补开。对能不能缴费、怎么缴费避而不谈,且未通过与我本人进行任何沟通答复。

事后我想,作为消费者,作为正常安装并使用燃气的用户,想缴费缴不了,你们公司也登记有本用户的联系,只要我能正常使用燃气,你们不履行告知义务,不进行催收,我也就不知道燃气使用消费情况,造成欠费的主要责任也就不在于我。

谁料,12月25日,燃气公司向我家登记151********进行了首次欠费催收告知短信,短信中首次出现了本用户的天然气号(0034520091),并在短信中称:截至12月25日,合计欠费287.22元,请及时缴费,逾期将停止供气,可我公司中的微网厅进行缴纳。于是,本人根据短信提供的燃气号,试图通过、支付宝、翼支付、云闪付等网络支付平台进行缴费,遗憾的是均无南充嘉能燃气公司缴费机构;实在没办法,就通过了短信提供的嘉能燃气公司微网厅进行缴费,但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居然产生25.14元的违约金。

对此,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有充分理由要求嘉能燃气公司退还本人不应缴纳的违约金,理由如下:

一、本人及妻子先后两次凭持有的燃气用户证到大厅主动缴费,是大厅人员拒不办理查询缴费业务。之后通过南充市政务服务网投诉,嘉能燃气公司回复因我户不能提供《试压合格单》为由继续不予办理查询缴费业务。(有市政务服务网诉求及答复截图为证)

二、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应当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信息等方式提醒燃气用户交纳燃气费,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多种方式为燃气用户交纳燃气费提供便利;燃气用户应当依照供用气合同及时交纳燃气费。所以燃气公司首应履行告知义务,而在2019年12月15日通气至今,期间是嘉能燃气公司因为自己工作流程或其他主观原因,未履行对我户燃气使用费用的告知及催缴义务。催收告知时间嘉能燃气公司自己为何逾期通知长达1年,为何不是产生费用后的一个月或者两个月,如果他们要继续主观恶意逾期1年、2年,甚至5年、10年通知,那我产生的逾期欠费违约金会不会是天价?

三、之前以未提供《试压合格单》为由,不能进行缴费,在此期间我户也未向燃气公司提供该单,但燃气公司现在却能出欠费催缴通知,明显是燃气公司在开气规则、收费规范等方面存在漏洞,作为消费者,应履行向燃气公司申请安装以及申请通气义务。然而只要我户持有燃气公司颁发的《天然气用户证》,并已正常通气,就表明用户已经通过燃气公司的一系列的安检同意。至于燃气公司指定的安装、试压等工作,都是燃气公司指定或委派人员,属于其内部规范的问题,用户无履行提供《试压合格单》的必须义务。

四、为了杜绝此类现象继续发生,本人特此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以下诉求:

一、嘉能燃气公司在此次收费过程中,有诱骗消费者不能正常缴费,而恶意产生违约金增加企业收入的主观性,嘉能燃气公司在此过程中对我及家人不能正常缴费带来了精神伤害,本人要求燃气公司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并退还本人多缴的25.14元的违约金。

二、鉴于嘉能燃气公司处于市场绝对垄断地位,其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一向为消费者所诟病,通过目前暴露的违规收取欠费违约金问题,本人作为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法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特此请求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介入,彻查其业务范围内恶意逾期告知及催缴新开用户欠费而非法获得所谓违约金事实,切实维护全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

1、南充市政府服务网关于燃气缴费的投诉及回复截图

2、缴费记录及收取违约金截图

3、嘉能燃气公司催收短信截图

4、天然气用户证

投诉人:邓**

2020年12月30日

为保护个人隐私,本人隐藏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及家庭住址,但本人已于2020年12月25日以书面材料递交到嘉陵区消费者协会,并于12月28日将相关资料上传至全国12315平台(http://www.12315.cn/ )进行了投诉。期待政府职能部门进行相关调查核实并能进行严肃处理,给广大消费者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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