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最后一天。郭敬明和于正都因为抄袭道歉了。郭敬明为15年前抄袭庄羽的作品道歉,于正为6年前抄袭琼瑶的作品道歉。这两起抄袭案件在当时都曾引起热议。双方的知识产权诉讼也打得火热,法院也都最终判决郭敬明和于正抄袭成立,要求他们向原创者赔偿和道歉。但是二人一直拒绝道歉。更夸张的是,他们在抄袭之后,依然过得风生水起,流量大增,人气陡升。

原因很简单,法院的判决对他们根本没有杀伤力。笔者甚至怀疑判决反而增加了他们的流量。郭敬明因为抄袭被判赔20万人民币,于正因为抄袭被判赔500万人民币。这个赔偿对于身价过亿的明星来说九牛一毛。抄袭的风险不值一提,收益却异常丰厚。

所以尽管法院已经判决,但郭敬明和于正一直拒不道歉。直到100多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二人时,新华社也发文讨伐,二人才意识到风向不对,再不道歉,极有可能被封杀,慌忙发布道歉声明。与其说这是道歉,不如说是二人的自救措施。

典型的著作权侵权案件,法院判决了,不但没有威慑到侵权人,侵权人反而越发获益。这实际上是在变相鼓励抄袭。抄袭他人作品,既违法也不道德,本是一件很耻辱的事情。抄袭者本因受到严厉制裁,社会声誉一落千丈。但事实完全相反,赔偿没有杀伤力,抄袭者的声誉仿佛不受影响,反而原创者维权被搞得灰头土脸。

于正和郭敬明的抄袭只是冰山一角,从学术论文,到影视节目,到处是抄袭。可真正得到处理的又有几位?最尴尬的是,社会文化对抄袭者非常宽容,对原创者维权极端苛刻。仿佛“窃书不是偷”,抄袭的作品依然受欢迎,作品对消费者来说就是“母鸡下的蛋”,鸡蛋美味即可,母鸡是谁不重要。社会没有尊重知识原创的文化基础,这就是抄袭的土壤。

郭敬明和于正迟到的道歉,实际上并不是由于判决的震慑,而是二人嗅到官媒的风向,担心被封杀。这种处理侵权的方式不可能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