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元晚报报道,近日,旺苍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酒后泄愤持刀非法闯入被害人家中的寻衅滋事案件,目前该案件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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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闹事伤人又伤己
2019年6月9日凌晨2时许,46岁的旺苍县人黎某某醉酒后,以雷某夫妻向其出具的借条上未写明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为由,持一把菜刀来到雷某夫妻家门外踢踹、敲打房门,并扬言要把雷某砍翻。雷某将房门打开一条缝隙劝阻其回家,黎某某趁机将菜刀从缝隙伸进屋内乱挥,将雷某手臂划伤,随后更强行进屋,二人扭打中,黎某某跌下楼梯受伤。
被害人正当防卫惹事者寻衅滋事
旺苍县公安局白水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到达雷某住处,将三人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扣押菜刀一把。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黎某某为轻伤二级。10月30日,旺苍县公安局认为雷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予立案。11月14日,旺苍县公安局对黎某某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11月15日,黎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旺苍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一审开庭认罪被告人获刑一年
近日,旺苍县人民法院依法就该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中,黎某某对检方指控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没有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黎某某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因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公安机关扣押的菜刀,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目前,该案已生效。
广元晚报全媒体记者文煜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