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收到公司下属间接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时代电气”)的通知,中车时代电气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的申请材料,并于2020年12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受理)〔2020〕32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中车时代电气报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报告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并将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推进。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能否获得前述批准或核准、最终获得前述批准或核准时间、是否实施以及实施具体时间等事宜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