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新闻2019年6月26日报道,此前失踪数日的广西南宁某房地产销售人员韦颖被警方证实遇害,嫌疑人覃起明和受害者韦颖同村,且曾是同学关系。(此前报道:20岁女销售被同学杀害 其父称嫌犯曾吹嘘女儿车是自己的)

2020年12月29日,南宁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覃起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被告人覃起明退赔抢劫所得人民币7613元给被害人亲属。

判决书显示,覃起明供述,自己在案发前刚刚赌博输掉几万元,为此他把父亲给他买的一部小汽车也变卖去赌了,但再次输掉。手头很缺钱的他想到了小学兼初中同学韦颖,他认为“韦颖在房地产中介公司上班,有车开,还有人欠她5万元的卖房佣金,应该有点钱。”为此,产生抢劫韦颖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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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颖生前照

因赌博输钱,男子将女同学骗上山杀害

据韦颖的代理律师、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韦忠义提供给红星新闻的判决书显示,凶犯覃起明生于1997年2月,现年23岁,广西马山县周鹿镇人。

早前韦颖的父亲韦国革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覃起明是以买房为由,将其女儿骗走杀害并谋财。

但判决书显示,此凶案的发生,源于一起追债。根据判决书载明,韦颖的表姐早前听她讲,一个叫李凤玲的同事欠她5万元,她希望要回这笔钱。

此时,她读书时的同学覃起明出现了。据覃起明供述,他在案发前刚刚赌博输掉几万元,为此,他把父亲给他买的一部小汽车也变卖去赌了,但再次输掉。

手头很缺钱的他想到了小学兼初中同学韦颖,他认为“韦颖在房地产中介公司上班,有车开,还有人欠她5万元的卖房佣金,应该有点钱。”为此,产生抢劫韦颖的想法。

一审判决书

2019年6月20日晚,覃起明通过微信联系韦颖,声称可以找马山县的一个朋友帮她追回欠款,让韦颖次日早上和他一起去马山县。

2019年6月21日7点30分,韦颖开着一辆白色小汽车按约定在南宁的一家宾馆接走了覃起明。

车子开到马山县周鹿镇时,他们在镇上的一家粉店吃粉。随后,韦颖还通过微信和粉店老板换了2000元现金,准备给帮讨债的人封红包。

随后,车子开到覃起明老家所在的伏站屯时,覃起明以“讨债的那个朋友喜欢吃野味,而山上有野味”为由,骗韦颖和他一起上山。

2019年6月21日12时许,在一个比较偏僻、名为“坡卢山”的山上斜坡处,覃起明拿起一根事先准备好、有手臂般粗大的木棍,从后面敲打韦颖的后脑勺,并致其倒地。

覃起明发现韦颖还有呼吸,担心她醒来后报警,遂用刀把韦颖杀害。随后,他将韦颖的尸体拖进草丛,并用杂草盖住。

判决书还披露,杀害韦颖当天下午,覃起明将韦颖的车曾开回自己家中。其父追问车子来历时,覃起明谎称,赌六合彩中奖,庄家没钱给,所以把车押给他。

凶犯拿走被害人手机后疯狂套现请朋友吃喝

经法医鉴定,死者韦颖符合颈部锐器创致双侧颈总动脉离断大出血死亡。

杀害韦颖后,覃起明拿走了韦颖的手机,并拿走了韦颖存放在副驾驶室抽屉的2120元。同时将韦颖的车开走。

回到南宁后,覃起明拿韦颖的手机,通过手机微信的方式,刷走韦颖名下的银行卡套现,先后套现约4万元。随后,他将韦颖的手机扔到一条臭水沟里。

判决书显示,谋财害命后的覃起明疯狂消费:2019年6月22日,他先在南宁万秀村的蚝王饭店请朋友吃饭,然后又去民族影城的零点酒吧喝酒,喝到次日(23日)凌晨4点多,他又和朋友去夜宵摊喝粥。

直到23日凌晨6点多,他才开着韦颖的车到南宁市西乡塘北湖路的一家宾馆开房休息,一直到下午17时许,他被派出所民警从房间带走调查。

据韦颖的母亲透露,2019年6月21日以后,她联系不上韦颖,怀疑女儿出事了,随后报警。2019年6月23日,还是找不到女儿,其再次报案,23日17时左右,通过女儿韦颖购买汽车的4S店查看GPS定位,获悉女儿的车子当时正停放在星波酒店门口,并找到了这部车。随后,民警从该酒店将一名开着其女儿车子的男子——即覃起明,带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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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警方通报

判决书显示,经鉴定,被覃起明抢走的这部小轿车案发时价值74075元。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覃起明作案动机卑劣,主观恶性大,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且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应依法予以严惩,遂决定对覃起明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的判决依法、公正!”12月30日,被害人韦颖家属代理律师韦忠义告诉红星新闻,“谋财害命”是我国历来不能被容忍的事,法院的判决不但体现了依法严惩,也合乎天理人情。

据韦忠义律师透露,此前,庭审的争议在于凶手覃起明是否构成自首?

韦忠义认为,不构成自首,因为家属报案后,被害人的车辆在被告人入住的酒店被发现,此时,被告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虽然公安机关当时并不掌握被告人就是杀害韦颖的凶手,但在此前提下,公安机关通过查找酒店住宿信息将其抓获,覃起明并不具备投案的自动性,其虽有坦白交代的情形,但不足以减轻其罪责。

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对于辩护人提出覃起明具有自首情节的意见,经查,本案系被害人亲属报案后,公安机关根据被害人的车辆在覃起明处这一线索,发现覃起明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而将覃抓获归案,其行为不符合“自动投案”要件。覃起明到案后虽如实供述自己抢劫、杀人的罪行,但结合被害人意见失踪数日,覃起明对其驾驶被害人车辆来源、被害人下落等情况均应合理说明,否则仍属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故其如实供述不能认定为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其行为不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仅构成坦白,对辩护人的意见,不予采纳。故,南宁中院依法决定对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韦忠义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该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覃起明对此判决不服,表示要上诉。

红星新闻记者 韦星 图据受访者

编辑 李文滔

此前报道:

20岁女销售被同学杀害 其父称嫌犯曾吹嘘女儿车是自己的

6月26日上午9点,红星新闻记者拨通韦国革的电话,一提起韦颖,电话那头就传来不止的啜泣声。

韦颖是韦国革的女儿,年仅20岁,是广西南宁一家房地产的销售人员,6月25晚,她被警方证实已经遇害。

6月25日晚上10时9分,广西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发布通报称,6月23日下午5时许,该分局的北湖派出所接到群众滕某报警,称在北湖北路某酒店停车场内,发现已失联2日的韦某(20岁,南宁马山县人)日常使用的小汽车。

接报后,警方在酒店将使用该小车的嫌疑男子抓获。

经初步讯问,落网的犯罪嫌疑人覃某(22岁,马山县人)供认自己为谋财将韦某杀害的犯罪事实。6月24日下午,公安机关找到了失联女子韦某的遗体。

请假后

女儿没再去上班

警方通报中的韦某,正是韦国革的女儿韦颖。韦国革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是6月23日中午接到女儿所在的地产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他,21日,韦颖请假一天,但22日、23日,她连续两天没来上班了。

韦国革立刻拨打女儿的手机,发现关机。随后,他和在南宁上班、韦颖的小姨滕女士联系,滕女士说她前一天有事和韦颖联系时,也发现韦颖手机关机。

“连续两天关机?我们心里都感觉到不对劲。”韦国革说,随后他让滕女士报案,“当时,警方觉得联系不上,可能只是一时关机或手机没电,没太重视。”

韦颖生前照

找不到韦颖,韦国革想到了以车找人的方式。因为女儿刚花13万元买了这部小车,是零首付、月供。“车款没还完,所以车行就在车上装了定位。”韦国革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根据车行提供的信息,他们在南宁市北湖北路的一家酒店停车场内,看到了女儿的车。

6月23日下午5时许,滕女士报警,警察调监控发现,开这部车来住店的是一名男子,通过酒店前台,最终敲定男子所住房间。随后,警方在酒店房间内将这名男子抓获。

谋财害命

犯罪嫌疑人是小学同学

据韦国革介绍,警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覃某,系马山县周鹿镇周水村人。

“我们是一个村的,两家的距离大概就3公里。”韦国革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覃某和女儿韦颖曾是周水小学的同学,覃结婚较早,已有一个儿子,另外,覃的老婆目前还有6个月的身孕。

据韦国革介绍,他家和覃某家没有仇怨,“如果有,我女儿也不可能开车拉他。”

据悉,覃某是以购房为由和从事地产销售的韦颖联系的。期间,两人开车回了一趟周鹿镇,以忘拿购房资料为由,覃某将韦颖骗回镇上,随后在周鹿镇一处山坡上,将她杀害。

韦颖同事所发朋友圈

“杀害我女儿后,他就把我女儿的手机给关了。”韦国革说,事后覃某去南宁和一些朋友吃饭时还吹嘘说,所开的韦颖的车是自己刚买的。

6月24日下午,警方带着覃某来到周鹿镇的山坡指认现场时,韦国革的儿子没让父亲去看,怕他受不了。事后儿子告诉韦国革,“小妹的颈部被打了一棍,喉咙被扎了三刀。”

“凶手这是蓄谋已久的了。”韦国革告诉红星新闻记者,4兄妹中,韦颖是家里年纪最小的,哥哥们都很疼爱她。

警方初步讯问的结果显示,覃某是为谋财而杀害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