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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李司坤】12月30日举行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来自彭博社的记者提问称,美国政府计划出售美驻港总领馆的房产,但计划并未达成,因为需要得到中方的事前同意。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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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发言人汪文斌表示,鉴于美方对外国驻美国使领馆房地产管理规定,根据对等原则,中方要求美驻华使领馆包括驻香港总领馆,在租赁、购置、出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获得或处置房地产,以及实施馆舍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工程时,也必须相应提前向中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详细信息。在得到中方书面答复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