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徐政规【2020】2号)、《关于统一徐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标准的通知》(徐医保待【2020】119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度我市将实现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全市统一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

徐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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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告知

(一)4月1日后续保缴当年度医保费的,设置六个月的等待期,缴费到账6个月之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享受待遇。

(二)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6-12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之前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跨年度参保的,需按照出生日期缴纳出生当年和次年的参保费。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设定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注:2021年1月份税务系统会停机进行升级(预计十天左右),届时无法缴费,友情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尽量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以免影响刷卡就医、享受待遇。★切记!请您在规定的缴费期内及时续缴2021年度的医保费。不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将无法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图文 | 陈伟钢 王卉

编辑 | 高雨阳

审核 | 王斌

监制 | 蔡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