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2020年12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小文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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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小学保安李某,持刀砍杀学龄前儿童和老师41人,导致多名儿童颅骨骨折、颈部受伤。学校老师挺身而出,控制李小文行凶,也被砍伤。12月30日,终审维持原判:判决李某死刑。

今年6月4日,李小文持刀在校园内砍杀毫无自卫能力的学龄前儿童和其他教师等41人,致1人重伤二级、7人轻伤一级,23人轻伤二级、10人轻微伤。当初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小文死刑,他不服提出上诉。今天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开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虽然李小文持刀杀人未致人死亡,但社会性质极其恶劣,并且也不是自愿停止行凶,而且面对的都是手无寸铁的孩子们,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
很多网友表示,这样的人执行死刑都轻判了他,他还有脸上诉。更有愤怒的网友希望他被执行酷刑来泄愤。

一名校园保安非但没有尽到保护学生的义务,反而将刀子伸向了这些手无寸铁的孩子,这样的危害性,比外来人员造成的伤害更恶劣,毕竟作为保安,熟悉校园的一切,比如作息时间、哪个时间段孩子多等等,因此,往往会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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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导致了41人遭受不同程度的伤害,所幸没有造成一人死亡的结果,但是,这并非犯罪分子手下留情,而是因为救治及时,以及被其他赶来的老师制服,是属于意志之外的原因没有得逞。

身为校园保安,只因一己之愤,持刀在校园内砍杀毫无自卫能力的学龄前儿童和其他教师等共41人,致1人重伤二级、7人轻伤一级,23人轻伤二级,10人轻微伤。性质可以说极为恶劣了,真的是死有余辜,虽然说上诉是他的权利,但真心觉得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觉得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