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从现在起,经过3年协同努力,全省职工医保将实现缴费标准、缴费年限等“七统一”,即全省职工医保缴费标准、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缴、个人账户、住院医疗待遇、大病保险待遇、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将全面统一。这是从12月28日举行的江西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医保扶贫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传来的最新消息。■倪旻、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左阳天/文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总体达70%左右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桑在发布会上介绍,今年,江西省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医保扶贫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为全省4700多万参保群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镇贫困群众提供了更加公平适度、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待遇。其中,今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280元,政府补助550元,政府补助占筹资比例达66.2%。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实现了全省统一,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总体达70%左右。

此外,自2019年11月起,我省建立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今年以来,全省“两病”门诊就诊人次达498万人,基金支出1.94亿元,极大地减轻了参保群众就医负担。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后,参保人数增22.67%

今年1月1日起,我省按照国家部署,将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合并实施合并征收,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截至今年11月底,我省生育保险参保职工达372万人,较合并实施前的2019年底增长22.67%,有力地扩大了生育保险覆盖面,减轻了参保职工的生育费用负担。

同时,为解决长期以来我省职工医保制度面临的筹资不规范、待遇不均衡、保障有短板的问题,省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一直积极推动全省职工医保制度统一规范工作。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一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意见》,在全省职工医保建立“七统一”的政策体系,从现在起,经过3年的协同努力,全省职工医保缴费标准、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缴、个人账户、住院医疗待遇、大病保险待遇、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将全面统一。

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取消报销封顶线

在医保扶贫方面,我省医疗保障部门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行全额资助,同时进行动态参保管理,与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确保随时认定、随时参保、随时享受待遇。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框架范围,并与商业补充保险有效衔接,发挥梯次减负效应。在基本医保实行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对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待遇实行倾斜,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为当地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25%,报销比例提高至65%,并取消封顶线。此外,通过医疗救助对政策范围内费用不低于70%比例报销,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健康扶贫政策,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达到一定的适度水平,大力减轻了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范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