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4日,成都购房新政策实施。把刚需分为4个梯队,按3倍房源筛选进入复核名单。能避免万人摇号,但也出现了很多不一样的声音。

本人遐想了一下,如果新政策是这样,会不会更爱呢?

【坚持无房家庭优先选房,坚持3倍房源筛选复核】。刚需梯队的划分变化一下,以“家庭”为需求核心坚持【轻重缓急】,秉承【先来后到】原则。

顺位条件同梯队排序区域刚1已婚已育落户或社保时长取大同区刚2已婚未育落户或社保时长取大同区刚3未婚/离异落户或社保时长取大同区

核心原则:

【已婚排在未婚前】:已婚的购房需求先于未婚,这样理解,同样一套房子,由已婚家庭购买能解决2个人的住房问题,而只能解决1个未婚人的住房问题。从市场供需来讲,这样的资源分配更有效率,同样已婚已育的排在已婚前。【这个原则解决轻重缓急的问题】

就可以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某区20岁大学生随校落户,交了本区一个月社保排在了刚需第一顺位;而30岁的已婚4口之家,交了10年同区社保,10年同区户籍,却只能排在刚需第三顺位。想象一下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4口之家站在寒风中,看着1个20岁的大学生把一套房子买走,自己连摇号资格都没有,是多么凄惨的事情。

【社保、户籍无差别】:成都购房的两个条件是有2年社保或2年户籍,这两个条件不存在谁先谁后,谁主谁次的区别,但新政策让户籍先于社保,打破了原有的平衡,这种平衡应该被恢复。同梯队排序原则为:【仅同区落户时长或仅同区社保时长,二者取更长】(仅算整个落户周期或社保周期中同区的部分,而不是看最近一个月)。【这个原则解决先来后到的问题】

这样的好处是:成都土著,在同一限购区域内的,都能因落户时间长而优先选房,这无可厚非好不好。而非土著,依靠社保时长,也能在同区排在户籍前。避免了户籍一定优于社保的排序条件。

【同区限购,而不是本区限购】:以前都是同区不分先后,现在本区购房优先于同区购房。让各自在自己的本区获得购房优势,分散购房集中程度,但适得其反。【这个原则反而可分散购房集中程度】

举个夸张的例子,锦江区的在本区购房需要预算500万,而在同区天府新区只需要250万,锦江区的买不起本区的房,必然跨区买天府的,但跨区变第四梯队,直接无房可买。他绝对会把户籍或社保转到天府新区去,这样一转立马变第一梯队。有一个人这样,有无数的人都是这样情况,所以反而适得其反,让购房区域更集中,区域发展失衡。

所以恢复同区限购,而不是本区,这样,同一区域社保户籍都是无差别的,恰恰分散了就业,购房集中程度。

【哪些人受益?】已婚已育刚需家庭。

【哪些人受损?】单身或离异家庭,大学毕业生。

单身人士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没有房子我拿什么结婚,不结婚我拿什么买房子?”像这样的问题,我可以替已婚家庭回答:“在单身人士结婚前,已婚家庭都已经遇到过,并都已经解决了。“

大学生会提出这样的问题:“这样对人才引进极不友好。”像这样的问题,我也能替已婚家庭回答:“在大学生毕业的10年前,已婚家庭都已经大学毕业了,而且家里还是两个学位。”

总结:“坚持无房家庭优先选房”,而不是“无房个人优先选房”。对结婚及生育给予了购房红利,促进婚育,就是促进消费(养小孩的成本是单身时候无法想象的),拉动内需,良性循环。恢复同区同等,户籍社保无先后。

实例再排序:

1、25岁成都土著,已婚已育:刚1+25年户籍。

2、30岁外籍人士,已婚已育,10年成都社保:刚1+10年社保。

3、20岁成都土著,已婚:刚2+20年户籍。

4、30岁外籍人士,已婚,10年成都社保:刚2+10年社保。

5、20岁成都土著,未婚:刚3+20年户籍。

6、30岁外籍人士,未婚,10年社保:刚3+10年社保。

再来看这样的情况排序是否更合理:不论是土著还是外籍,都能凭已婚已育进入刚1行列,对外籍人士在成都安家是非常友好的,同时偏向土著的户籍时长,这样无可厚非(因为30岁的外籍在成都10年,而25岁的土著却在成都25年了,他的一切都在这里,优先购房无可厚非)。

整体原则就是倾向结婚生育,正符合我国人口策略,也是我国持续发展繁荣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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