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消息,2020年12月29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2020年6月6日被告人宁传入室抢劫、绑架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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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此前报道,6月6日16时许,玉林市玉州区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在杀害一人后,挟持一名女性受害人作为人质勒索钱财。玉林警方接到挟持人质报警后,迅速组织公安、武警赶到现场处置,果断制伏犯罪嫌疑人,安全解救人质。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宁某,男,24岁,玉林市福绵区人。

编辑 刘佳妮

来源: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