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一直是国家所不容许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一行为,严重败坏了社会的良序风俗,腐蚀人的心智。不仅如此,这一违法活动还极有可能传播病毒。身为国家公民,就应该谨记自己的义务,遵纪守法,一旦发现类似的活动,及时向警方报案。

2020年12月28日,中国检察网公示了一份起诉书,而这份起诉书中,就披露了浙江金华市的一起卖淫案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据悉,被告人葛某某,是金华市江南开发区某公寓的房东。从2020年4月开始一直到2020年5月25日,葛某某在明知道高某某、刘某某这两人租房子是为了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情况下,依旧铤而走险,将房子出租给两人。

在这一期间,高某某多次以出租屋为据点,为他人提供非法性交易。而刘某某,则是负责招嫖,为高某某找来客户。不仅如此,刘某某还不单单是给高某某一人招嫖,还有其他失足女与刘某某有着交易。

而刘某某与失足女之间则是按比分成,在每进行一次交易后,双方按照此前约定的比例进行分利。刘某某等人通过这一方式,获取了大量非法收益。

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很快,刘某某等人的违法行为被警方查处。而身为房东的葛某某,在明知自己的租户从事违法活动的情况下,依旧不管不顾,也被检察院以容留卖淫罪提起诉讼。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身为国家的公民,遵纪守法,不仅仅是义务,也是责任。葛某某明知租户从事犯罪活动,不仅不制止举报,反而纵容其违法犯罪,这样的行为,是严重错误的。法律是一条界线,任何触碰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者:董烨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