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学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老师们、同学们:
我校现在设有37个教学班,1900多名学生,开学来,学生放学安全问题使学校领导担忧。尽管学校、班主任不断地强调,但现在放学铃后,乱窜现象、推车拥挤现象严重,特别是出大门后有的同学不定从哪里忽然横穿马路,有的同学不顾其它车辆而在公路中心集结等人,有的横冲直撞,这些现象都存在着一定的隐患,为防患于然,学校就放学安全提出以下规定:
一、对班级同学的规定:
1、各班级向北走的同学一律有序地(不准出门就上车)从大门前斑马线上横穿公路
2、严禁从其它地方横穿公路,否则扣班级常规分20分。
3.大门外30米内(学校有规定线)禁止集结等人,等人一律在30米外人行道或辅路上,并严禁在公路中心等人。
4.严禁在校园内乱跑,违者扣班级常规分l0分。
5.推车拥挤者扣罚常规分10分。
6.凡出现一次交通事故,记班级综合评比中恶性事件一次,并扣罚1—5分。
7.各班干部、团员、督查人员以身作则,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到学校。
二、对分校、班主任的规定:
1.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2.多到车棚、大门口观察本分校本班学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凡出现一次交通事故,分校评估,班主任评估扣评估分实分1分。
三、对执勤领导、教师:
1.执勤领导、执勤教师、保卫人员高度重视,做好指导和疏通,确保学生安全。
2.执勤教师一律在大门El,由西往东按初一、初二、初三排开,疏导学生。
3.发现违犯规定的学生,批评教育,记录其班级、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