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是一份古老而又神秘的职业,极其特殊也鲜为人知。

我国历史上有著名的四大刺客,分别是:

鱼腹藏剑如彗星撞月刺吴王僚的专诸

左手持戈如苍鹰击于殿上刺庆忌的要离(一说是豫让,笔者倾向要离之说);

单人支剑如白虹贯日刺侠累的聂政

图穷匕见刺秦王的荆轲

四大刺客中,荆轲最为后人所知悉。但是四大刺客中,最负盛名的荆轲却是唯一一个刺杀失败的刺客。位列四大刺客之一,荆轲真的不合格。在五个方面他远逊于其他三大刺客,充其量,他只能算是一个不入流的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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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传奇》中刘烨饰荆轲)

第一点:刺杀动机的强烈程度

身为一个刺客,必须要明确知道自己为什么执行任务,无论是为名为义还是为利。任何事都是如此,动机越强烈,越容易成功。

专诸刺吴王僚,其动机是为了报吴王阖闾的知遇之恩,虽百死不足惧;

要离刺庆忌,动机是为了楚国的百姓生活安宁,不受战乱之苦,坚若磐石;

聂政刺侠累,动机是报韩仲子的礼贤下士之恩,士为知己者死,斧钺加身难易其志。

而荆轲刺秦王,最主要的动机,是迫于太子丹的压力。刚开始荆轲听到太子丹的计划,是不同意的。但是太子“前顿首,固请毋让。”太子丹固请勿让,见荆轲的时候就没有给他拒绝的机会,如果荆轲拒绝,下场必然会像田光一样,不会活着离开。

荆轲刺秦缘于无奈,缺乏主动,动机不够纯粹坚定。刺杀从最开始的谋划阶段起,就埋下了失败的种子。

第二点:刺杀任务的明确程度

专诸的任务是杀掉吴王僚,要离的任务是除掉庆忌,聂政的任务是干掉侠累,简单明了。

而荆轲的任务,首要是劫持嬴政为人质,以此威胁秦国放慢吞并六国的脚步;劫持不了之后的备选方案,才是刺杀嬴政。

也就是说,荆轲首先是个劫匪,其次才是个刺客

刺客属于高危的职业,单纯的刺杀都已经是危险重重,荆轲居然首先要当劫匪,更是难上加难。荆轲要挟持的人质是秦国的国君,有无数护卫,重重保护,不是放学路上一个人回家的小朋友。不能准确分析任务的可行性,不能提出专业的意见,怀抱着劫持嬴政的幼稚想法进行刺杀行动,这不是一个合格的刺客应有的行事准则。

第三点:刺杀准备的充分程度

专诸刺吴王僚,因吴王僚爱吃烤鱼,隐居太湖苦练烤鱼三年,扮做厨师献鱼于吴王僚,暗藏鱼肠剑于鱼腹内,伺机刺杀,最后功成身死。专诸为了刺杀,准备了整整三年,三年间不断的演练,熟悉他献鱼时与吴王僚的距离,自己掰开鱼肚子取剑的速度,烤鱼的温度对自己速度的影响,鱼肠剑的锋利程度,吴王僚的铠甲厚度等所有细节,一击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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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刺庆忌,精心准备苦肉计。用竹剑刺伤姬光(即后来的吴王阖闾)手臂,铁剑斩断自己右臂,同时让姬光杀了自己的妻子儿女,成功混入庆忌的身边。之后不断地苦练左手,并获取庆忌的信任,缩短两个人之间的物理距离,降低庆忌的防备心理距离。终于在庆忌疏于防范之际,抓住最好的机会,一击成功。

聂政刺侠累,拒绝了韩仲子为他提供敢死队相助的要求,精确的分析准备,认为一个人比多人更加稳妥,合理的计算侠累身边护卫的防护牢度以及自己的剑法,身负长剑,赴阶杀人,如白虹贯日,一剑功成。

而荆轲刺秦王之前,没有认真准备、演练,也不与太子丹详细谋划,整天故作高深,处处装出一副高人的模样,每天享受美酒美人。

图穷匕见是一个非常完美的主意,如果能准备充分的话,荆轲不至于不成功。但是他没有提前计算自己与嬴政之间的距离,没有考虑嬴政衣服对自己挟持会造成的影响,没有反复演练刺杀时候会遇到的突发状况;通知自己的朋友通知晚了,最后只能同废物秦舞阳共同执行任务。进行危险系数如此之高的任务,准备却这样潦草,荆轲,作为刺客,相当的不入流。

4/ 必死的信心

冷兵器时代的刺客,一般一生只能执行一次刺杀任务,无论成功与否,随之而来的下场基本都是死亡。

需要刺杀的人,都是位高权重,身边有重兵把守的人,不然根本不需要刺杀。对这种目标进行刺杀,即使成功,也难免被目标身边的人将自己剁死。

所以刺客执行任务的那一刻起,就等同于在阎王的生死簿上留下姓名。死亡不可避免,但是是否成功却不能保证。怀抱必死的信念,方能在行刺的那一刻调动所有的能量,毕其功于一役,最大程度提高成功率。

专诸母亲自尽身亡之后,他便放下一切牵挂,抱必死之心为公子姬光谋划刺杀吴王僚,不给自己留后路,一击成功,最终被卫士砍成肉酱。

要离砍断自己手臂,害死自己妻儿的那一刻起,便抱定了必死的信念。最终如苍鹰击于殿上,成功杀死庆忌,虽然他能活命,但还是选择自尽身亡。

聂政在母亲死后,将姐姐嫁出去,守完孝,无牵无挂,可以慨然赴死之后,方才找韩仲子。背负长剑,辞卫赴韩,赴阶直上,一剑封喉。最终被围攻,划破面颊,剜出双眼,自尽而亡。

而荆轲,却一心求活。他认为“往而不返者,竖子也。”他刺杀嬴政的动机,也不过是想在燕太子丹那里保全性命,所以他的所有行动都给自己留有后手,而这些后手,最终导致了他的刺杀失败。

图穷匕见之后,他抓住嬴政的袖子,秦王自引而起,袖绝。此时他已经失去了挟持嬴政的机会,最好的选择是第一时间将匕首扔向嬴政。试想一下,一只手能抓到嬴政的袖子,另一只手距离嬴政的距离也就在咫尺。即使荆轲没有练过武,这个距离扔中嬴政也是不难的。但是他不想死,他想挟持嬴政,享天下盛名,最重要的是,他想活着。所以,最后他围着柱子追着嬴政跑,却没有抓住嬴政。最终,他不仅没有刺杀嬴政,还搭上自己的性命,激怒嬴政伐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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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刺杀技能——武艺的高低

当然,武艺高强不是刺客一定要有的品质,精于下毒精于谋略甚至容颜姣好都可以代替武艺高强。但是冷兵器时代的荆轲被选中行刺,就是因为他精通剑法(实际上从荆轲后面表现来看,武艺很一般,不过自己擅长造势,所以才让世人觉得他是个剑法高手)。因为武艺高被选中当刺客的荆轲,武艺真的有点儿不太高。

专诸擘鱼,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电光火石之间,快如闪电,如彗星袭月,立斩吴王僚。

聂政直入上阶,出其不意,长虹贯日,一剑封喉,自后力斩数十人,自尽而死。

(图片来自网络)

要离,剑术高手,有万人之勇。自断右臂,又苦练左手,如苍鹰击于殿上,长戈直穿庆忌腹部,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反观荆轲,剑术不如盖聂,又酗酒贪色,体力难以保持巅峰。图穷匕见之时,伸手只抓住了嬴政的袖子,还被其挣脱;挣脱之后,绕着柱子好几圈都追不到嬴政,速度慢,体力不济;待嬴政拔出长剑之后,反被嬴政轻松砍断左腿,武艺不够,最终惨死。

荆轲是一个不入流的刺客,无论从各方面来看,都不如专诸、要离、聂政,但是他的故事却流传最广。笔者私以为主要有如下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荆轲的刺杀对象太牛。

荆轲的刺杀对象是嬴政,千古一帝,传说无数,人尽皆知。而吴王僚、庆忌、侠累在《史记》中都不配合并为传,被后世人知道还是作为专诸、要离、聂政在史书上的陪衬。后人但凡言始皇帝者,难免会提到荆轲,所以使得荆轲的故事在民间流传更广,知名度更高一些。荆轲应该感谢自己的刺杀对象秦始皇嬴政,因为他的雄才大略千古留名,才让他被后世记住。

第二个原因,司马迁的偏爱。

司马迁的《史记》中,刺客列传总共五人,荆轲处着墨最多,是以事迹流传最多,后人想象空间最大。

基于以上两个原因,荆轲最为后人熟知。但是知名度高是一方面,在刺客这个古老的职业上,荆轲是不入流的,笔者私以为其不该跟专诸、要离、聂政齐名并列为四大刺客。然此只是笔者一家之言,如果您有不同建议,欢迎讨论,不胜荣幸。

作者:茶叶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