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

依法对徐贵决定逮捕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徐贵(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徐贵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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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贵 资料图

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钦州市委原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徐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贵伪造、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跑官要官,为他人谋求入职、提拔并收受钱款;家风不正,对其子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建、设备采购、工作安排、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贵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给予徐贵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钦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正义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潘 伟

监制:王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