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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以来,多名被港法官批准保释的暴徒弃保潜逃,已经引起特区民众的强烈愤慨。而就在此时,港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批准乱港头子“肥佬黎”黎智英以现金1000万港元保释外出,并且驳回了律政司的上诉,再次在港引起巨大民愤。

有鉴于暴徒弃保潜逃是一场完整的有预谋、有组织、有外力协助的行动,对于肥佬黎这次被保释后是否会潜逃,特区民众保持高度警惕。为了防止肥佬黎逃脱法律的严惩,有专家提建议将“肥佬黎”移交内地受审。

据环球时报12月24日报道,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法学教授傅健慈当天接受港媒“橙新闻”采访时直指,法官犯了原则性错误,若律政司向终审法院上诉失败,建议特区政府引用国安法有关条例,将黎智英移交内地审讯,以免他保释期间潜逃。

根据国安法第55条,若案件涉及到3种情况,或可将被告直接交至内地审判。这3种特殊的情况分别为:

一是案件涉及外国或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特区政府管辖存在困难;

二是出现特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国安法的情况;

三是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

以黎智英在长期以来的乱港活动中罪大恶极的表现,他的系列所作所为对国家安全造成了重大现实威胁;其背后盘根错节的国外势力,通过“肥佬黎”严重扰乱了特区秩序。作为港首个被控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完全符合移交内地审理条件。

“肥佬黎”必须移交至内地审理,才能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权威,进一步深挖出乱港分子背后的势力,彻底斩断外国和境外势力乱港的黑手。令人大跌眼镜的是,黎智英不仅没有被判入监,更没有被移交至内地,反而还被国安法指定的原讼庭法官李运腾再次“放生”。

这不由得让众人怀疑,国安法雷声大雨点小?不要急,让子弹飞一会儿!

“肥佬黎”被捕之初,就一直有依据国安法第 55 条规定将他移交内地司法机构审理的呼声。鉴于当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打着“人权”“法治”的幌子制裁港岛、乱港分子借机生事的严峻形势,没有一个无懈可击的理由,境外势力和乱港分子必定又要掀起一场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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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要怀疑国家稳定局势的决心和意志,只是经过一年多的折腾,再也经不起任何风浪了。香港现在最需要的是稳定,这不仅是恢复社会秩序、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防疫的需要。平息风波最好的方式,就是在不动声色间逐步瓦解境外势力和乱港分子阵营。

看看“肥佬黎”被保释的条件,除了1000万港币保释金及3名人事担保共30万外,还另有不得离港、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须居于住所及不准离家(到警署报到及法庭应讯除外)、每周到警署报到3次、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国政府官员会面、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访问包括电视和网上社交媒体、不得发表文章,直接或间接要求外国制裁及参与敌对行动等限制措施。

这些限制措施不可谓不严苛,但在背后势力的运作之下,“肥佬黎”弃保潜逃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作为首个被控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乱港分子,黎智英在当地已如过街老鼠,他早就想出逃了。

如今被保释,黎必定会绞尽脑汁投奔他的“主子”。这个时候不怕他逃,就怕他不逃。若他不逃,严格遵守保释条件,还不好收拾他;可只要他一违反保释条件,那就直接证明已不适合在当地法院审理他的案件,只能移交内地司法机构审理。

现在已经给了他“弃保潜逃”的机会,就看他敢不敢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