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打工人来说,年休假绝对是难得的福利,特别是有些事情需要较长时间处理或在工作日处理的。那么年休假相关规定有哪些?

下面将以问答的方式展开:

Q:小张刚参加工作,能享受多长的年休假?

A:按规定,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所以工作不满1年不能享受年休假。

Q:小李工作两年了,但已工作好几家单位了,他能享受几天的年休假?今年下半年刚跳槽到新公司,那他今年在新公司具体能享受到几天的年休假?

A:年休假是累计计算的,即不管是不是在一个单位工作,都累计计算。如小王工作十年了,在这期间在5个单位工作过,今年刚跳槽到一家新公司,则在新公司小王一个日历年度即可享受10天年休假。

至于年中跳槽到新公司,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Q:计件工资制的,年休假只发基本工资?

A: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即带薪年休假。计件工资制也如此。

Q:年休假遇到工伤停工留薪期怎么办?遇到婚假、节假日、双休日呢?

A:年休假与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婚假、产假、护理假、工伤停工留薪期不冲突,即以上假期可以同时享受,经公司同意个人可筹划衔接使用。

Q:休了相对较长的事假/病假了,还能休年休假吗?

A: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注意是不扣工资的情况下,如果事假扣工资了,则不影响)

请病假则看工作时间,如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如果已享受当年年休假的,年度内又出现以上情况,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Q:没申请年休假,当年未休的年休假就视为主动放弃吗?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职工未主动申请年休假的,视为放弃”吗?

A:按规定:单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是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显然,没申请不等于放弃。

Q:年休假可以跨年度安排吗?

A: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的,应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Q:在知名外企工作,福利待遇好,合同约定工作满一年,每年可享受年休假12天,如果当年只休了10天,另外的两天可要求公司折算工资不?

A:工作满一年应享受法定年休假10天,对于多于法定的两天,属于公司福利,要看公司本身的规定。

Q:不定时工时制员工享受年休假吗?综合工时制呢?

A:并没有相反的规定,即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工时制的员工只要满足享受年休假的条件(累计工作年限),就应当享受年休假。

Q:劳务派遣员工享受年休假吗?

A:同上,员工只要满足享受年休假的条件(累计工作年限),就应当享受年休假。当然,如果待岗天数超过应得年休假天数且单位照发工资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Q: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或离职,年休假如何折算?安排休或折算工资的选择权是在公司还是员工本人?多休的扣回吗?

A:按照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可参照前面年中跳槽到新公司计算出当年度年休假天数,再减去当年度已安排的年休假天数)。

公司可安排休或是折算工资。如折算工资,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单位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额外支付200%。

劳动合同终止,单位当年已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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