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禛公司的“保险生意”:听上去很美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相对于小汽车来说,大货车在长途运输过程中,如遇车祸,非死即伤,情况往往惨烈。长期以来,在车辆保险业务里,“大货车”不被看好。各家保险公司“嫌贫爱富”,不愿做赔钱买卖,对大货车,他们避之唯恐不及。有人看中这个市场痛点,开展“类保险”业务——“交通互助统筹”。听上去很美,落实起来却很难,理赔遥遥无期,法院也强制执行不了。这其中“业务”做得较大的,就是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简称中禛公司),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公司”。

河南省信阳市肖先生反映,多年来,他开大货车跑运输货车车牌号豫SA80xx。2020年7月28日,肖先生参加了中禛公司“机动车辆安全互助统筹”。统筹种类:机动车第三者责任统筹,不计免赔率统筹种类:是,统筹金额/责任限额:1000000(一百万),统筹费:4822元。统筹期限自2020年7月28日零时起至2021年7月27日二十四时止。

随后, 2020年9月17号,肖先生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给对方的车辆造成2万多的维修费,交警方判定事故由肖先生负全责。

中禛公司工作人员也出了事故现场。该提交给公司的所有理赔材料事后肖先生

均按要求提交给了该公司。三个多月了,无数次致电给该公司的唯一报案理赔电话400 998 8181,面对理赔,该公司一直推说正在理赔中,就是不给钱。

肖先生回忆,整个营销过程中,他们的模式给人感觉就是“卖保险”,话术、专业名词等都给人感觉是在卖保险。

天眼查显示的结果令人惊讶。这家成立两年多的公司官司缠身,已被最高法列为“失信公司”。自身风险423条,周边风险672条,预警提醒19条,风险等级高。

中禛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7月26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十亿)人民币,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676号中远商务广场2号楼820室,法定代表人:秦晓龙。

该公司曾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而被起诉110次。法院强制执行信息15条。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朱聪聪与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9年8月4日23时40分许,陈鹏飞驾驶豫A×××××号重型货车,沿南四环由东向西行驶至大学路时未保持安全车距,与前方陈征驾驶的豫A×××××号重型货车发生追尾,又与右侧王建中驾驶的豫A×××××号重型货车在事故地点等待信号灯时发生碰撞,致使车辆受损,无人受伤。该事故经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鹏飞负事故全部责任,陈征无责,王建中无责。事故发生后,豫A×××××号重型货车车损情况经河南创洁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大平资产评估事务所于2019年8月31日出具评估报告评估为67420元。原告支出评估费2000元,施救费8000元。

诉讼中,被告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对该评估结论不予认可,向本院提交重新鉴定申请,后经本院委托河南畅达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出具鉴定评估结论报告,对豫A×××××号重型货车车辆损失评估为58370元。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朱聪聪系豫A×××××号重型货车的实际车主,该车在被告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投保有机动车损失统筹及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故对原告的损失,应当由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在机动车损失统筹限额内赔付。原告方车辆损失为:车损依据评估结果为58370元;施救费,根据有效票据显示为8000元,以上共计66370元,由被告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予以赔付。

立案日期:2020年11月19日被执行人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执行标的37102元,执行法院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豫0103执8434号。

立案日期:2020月11月12日,被执行人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执行标的177267元,执行法院繁峙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晋0924执375号。

立案日期:2020年11月13日,被执行人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执行标的56350元,执行法院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津0119执4318号。

立案日期:2020年11月23日,被执行人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执行标的110755元,执行法院郯城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鲁1322执3145号。

2020年7月14日05时20分,丁强驾驶车牌号为鲁U×××××号重型半挂车牵引车沿国道310自东向西行驶至国道310归昌加油站路段时,与前方同车道行驶的郝振虎驾驶的车牌号为晋L×××××号重型半挂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的受损,无人员伤亡。此次事故经交警队认定:丁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涉案车辆在被告处(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投保机动车损失险,保险金额为202800元,保险期限为2019年7月18日至2020年7月17日止,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被告应予以理赔。郯城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在机动车损失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丁强车损109352元。

立案日期:2020年11月23日,被执行人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执行标的823359.74元,执行法院湖州长兴法院,案号:(2020)浙0522民初3937号。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27日,甄体根驾驶皖KM××××重型自卸货车沿京福线由北往南行驶,当日12时01分许,途经京福线1331KM+400M处,与同车道同方向行驶的三原告亲属祁新珍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祁新珍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认定,甄体根与祁新珍负事故同等责任。该车辆在人保阜阳分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在中禛公司投保了商业第三者险(责任限额为1000000元),本次事故发生在上述保险期间内。法院判决被告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赔偿原告褚国锋、褚正方、王寿娣各项损失711259.74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立案日期:2020年11月25日,被执行人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执行标的45855元,执行法院杞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豫0221执1998号。

立案日期:2020年11月26日,被执行人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执行标的20157元,执行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京0112执9987号。

立案日期:2020年11月26日,被执行人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执行标的1129362元,执行法院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晋0602执1331号。

法院查明:2019年7月31日16时50分许,李国平驾驶向五寨县万祥运输有限公司分期购买的×××、×××重型半挂货车,从朔州市平鲁区出发,行经(省道206线(大忻线)117KM)朔城区境内沿西环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出事地点时实施右转进入路口时,与沿西环路由北向南行驶的张接见驾驶隆鑫二轮摩托车发生侧面碰撞,造成张接见死亡的交通事故。2019年9月11日,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140602120190000096号),认定李国平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接见无责任。案涉车辆在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投保牵引车100万元、挂车5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统筹险,均为不计免赔,保险期限自2019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1日。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立案日期:2020年12月17日,被执行人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执行标的184793元,执行法院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津0119执4594号。

立案日期:2020年12月17日,被执行人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执行标的306264元,执行法院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鲁1702执2901号。

法院查明:2019年8月10日21时10分,被告张懂驾驶鲁R×××××号重型自卸货车,行驶到菏泽市路口处时,与王文刚驾驶的鲁R×××××三轮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王文刚和王秋环受伤、车辆受损。

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结果: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牡丹区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编号为第00000701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张懂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文刚、王秋环不承担事故责任。

涉案车辆在被告中禛公司处购买三者统筹150万元且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及统筹期间,被告应当对法院确定的原告的损失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虽然有这么多的执行案件,但是却没有能够阻挡中禛公司的发展步伐。天眼查显示,中禛公司目前有绥中、盘锦、葫芦岛、辽阳、大连、宁波、驻马店、湖州、广西、南阳注册有分公司。真可谓“公司开到哪里,官司打到哪里”。

网上一篇网文流传《中禛公司探索道路交通安全互助统筹新模式》。

文章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统筹工作开展以来,各省市结合自身特点出现了各种互助形式,有“抱团取暖,自负盈亏”的内保模式,有“政府组织,齐抓共管”的云南模式。近年来,河北省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设交通强国、科技强国的号召,依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和交通运输企业一道采用行业互助形式,开展安全统筹尝试,总结以往兄弟公司统筹工作的经验教训,探索总结出了以“政府倡导,实业参与,强强联合,风险共担”的全新统筹模式,在省内外全面铺开,受到了广大运输企业和同户的认可和青睐。

2012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指出,“鼓励交通运输企业采用交通安全统筹形式,加强行业互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2013年,河北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4号),明确指出了道路交通安全互助统筹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禛公司与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签订协议 摄影:赵伟佳)

在此之前,交通运输企业内部车辆安全统筹虽然也被政府允许,但是,在经过若干年实践后,由于企业经济实力薄弱,专业能力不足,管理手段落后,理赔服务欠佳,先后停止运行。同时,伴随着财产保险公司逐渐增多,出于保费规模的考虑,各家公司对运输车辆展开了激烈竞争,大量具有高风险特点的运输车辆把风险转嫁给了商业保险公司,获得了暂时的宁静。不久,各家经营货运车辆的财险公司先后出现经营亏损,开始对这块烫手山芋抬高门槛,选择承保,尤其对水泥搅拌车、自卸车、危险物运输车辆等赔付率较高的车辆拒绝承保,加重了客户对交通安全的后顾之忧,加大了运输企业的风险隐患。同时因为存在统户少、补偿金集聚薄弱、抗风险能力不足等问题,造成统户信心受到影响,参统意念逐渐凋零,导致统筹工作难以为继。

针对这种情况,中禛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自筹责任准备资金100万元,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获得在省内外开展交通行业互助统筹的资格,2018年7月8日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大科技园挂牌成立,成为河北省交通互助统筹工作的先行者。中心成立的当月就接纳统户300多个,集聚统筹补偿费300多万元,迈开了全省统筹工作的第一步,被广大运输业同仁亲切地称为企业的“避风港”,司机的“保护神”。

为提高抗风险能力,扩大统户规模,公司制定了“1+n”发展模式,即以中禛公司为龙头,召集其他不具单独开展统筹能力的大中小型运输企业,成为会员单位,建立了互助合作新机制,壮大了安全防范实力,加强了安全管控力度,形成了安全管理新格局,让投保无门的危险车辆找到了“守护神”,让运输企业管理者吃下了“定心丸”,安全统筹成了道路运输行业广大从业人员的靠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中禛公司总经理王保业一行在周口实地考察 摄影:赵伟佳)

互助统筹的原理与保险相同,讲究“大数法则”,参统户数量越多,抗风险能力越强。公司为十多家企业参加统筹合作,在省内外建立了十多家分支机构,让分支机构在其辖区内广泛宣传动员,让更多的企业手拉手,心连心,构筑强大的防御体系,共同抵御行业风险。

统筹中心运行一年多以来,已有30000多台车辆参统,签订合作协议的运输企业已达四十多家。初步具备了抗风险能力,为打造河北省最大最强的交通安全统筹平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禛公司被“某机构”评为三A级重合同守候信用企业 摄影:赵伟佳)

中禛公司还能“忽悠”多久?本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