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2020年以来,全区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在各级公安、应急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深入开展了“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行动中,发现了大量违法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现对违法车辆和机动车车主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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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

责编:赵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