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12月22日消息(记者雷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21日对宋斌等27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宣判。

西安中院审理查明:自2012年起,被告人宋斌纠集人员先后在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区、沣东新城开设多处赌场,以抽水、放账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并为索要赌债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暴力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影响。2012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宋斌等人先后在西安市长安区、蓝田县等多地设置窝点,以容留吸食毒品、免费提供毒品等方式吸引、笼络了20余名吸毒、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的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宋斌为首,人数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期间,被告人宋斌指使组织成员多次实施贩卖、运输毒品活动,牟取非法利益,维系组织生存发展,并利用毒品豢养、控制组织成员。该组织暴力犯罪特征显著,共实施贩卖、运输毒品、抢劫、绑架、开设赌场等27宗犯罪和4起违法事件。其中,2017年10月31日,宋斌指使该组织成员携带毒资驾车前往广东省汕尾市购买冰毒约3千克,返程途中被公安民警抓获,从车内查获冰毒2945克。该组织在多处设置养狗场,在狗场外架设电网,安装摄像头,开凿逃生洞,逃避打击,在狗场周边横行霸道,逞强耍横,持刀追砍村民,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西安中院于2020年11月2日至5日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依据上述查明的事实,以被告人宋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抢劫罪、绑架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盗窃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12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2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刑期,并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对查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各被告人的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没收、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