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贺凯)12月22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推进“四大检察”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新闻发布会。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1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261人,同比下降15.17%,降幅较上半年缩小10.98个百分点;不捕11716人;共决定起诉70202人,同比上升10.74%;决定不起诉7280人,审查批捕案件数量下降幅度收窄,刑事检察整体办案质效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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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 贺凯 摄

据悉,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案件数量下降,随着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和社会经济生活逐步恢复常态,办案数量下降幅度逐渐收窄。省检察院通过指导意见、典型案例、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下办案指导,并运用《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引导每位检察官主动提升办案能力,提高案件质量,因此今年案件质量非但没有降低,反而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多个反映办案质量的数据都呈现积极变化。与此同时,通过开启认罪认罚工作“云模式”、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为律师提供免预约阅卷服务等举措,全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持续走高,确定性量刑建议提出率有所上升。1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1512人,适用率81.59%,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23497人,占提出总数的50.74%,同比增加12.24个百分点。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凯石介绍,为全面推进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坚持以“求极致”的精神严把案件质量关。在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办案的质量和监督的精准性,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1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3817件,同比上升47.1%;审查不服生效裁判民事监督案件1788件,其中提出抗诉5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2件;向人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420件,居全国第4位;向人民法院提出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1638件。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群众信访、司法救助等工作上均取得了良好成效。其中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更新司法理念,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针对成年人拉拢、引诱、迫使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组织;性侵害未成年人;危害校园安全;以及对留守、困境、流浪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实施的犯罪等犯罪行为进行了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1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1362件1936人,起诉1861件3220人,其中,起诉侵害留守儿童犯罪98件1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