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对于一个无家可归者来说,几年的力争之后一下子拥有了折合1500万元的赔偿,这多少都是个幸运的事情。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对于现年58岁的卡罗琳-奥尼尔来说,此前遭遇的一切始终都是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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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追溯到6年前,当时52岁的卡罗琳作为无家可归者,接受了相关部门的救济,住在一间过渡住房里。工作人员得知,卡罗琳的妈妈处理弥留之际,担忧这个突然而来的消息会使她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情,于是通知了警方。

然而,三名鲁莽的在职人员在与卡罗琳面对面沟通后,对其完全不信任。继而三人利用钥匙进入到卡罗琳的家中,将其强行扣押。非常巧合的是,在被捕的时候,卡罗琳正打算洗澡。而让人诟病的是,警方拒绝了让其穿戴整齐的请求而强行将她押往警局。

随后,卡罗琳被“拷”在椅子上几个小时。虽然有一条毯子遮羞,但她依然觉得自己遭受了屈辱的对待。为此,卡罗琳一定是对警方恶语不断,导致后来她被强行戴上了禁止发言的头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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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事情最终以误会终结,但卡罗琳难以忍受自己以这样姿态被错误对待的事实。随后她聘请了律师大卫-莱恩起诉弗里蒙特郡警长办公室。

律师大卫-莱恩强调他的当事人因为被粗鲁的对待而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以及其他精神健康问题。为此,要求赔偿36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356万元)。

有意思的是,尽管警方强调卡罗琳有拒捕和不检行为,但因为缺乏足够的证据被驳回。当时陪审团全部站队卡罗琳,裁定她有充分理由获得360万美元的赔偿。因为当时的陪审团一致认为,副警长侵犯了她的隐私权,过度使用武力,并对她进行报复。

不过,弗里蒙特郡警长办公室对此提出上诉,并一度希望将赔偿金降低到17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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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双方旷日持久的僵持后,法庭最终对这起错误拘捕给予了最终的审判:卡罗琳愿意和弗里蒙特郡警长办公室和解,她将获得240万美元的赔偿金。

想必,这笔钱对于改善卡罗琳的未来生活将会起到关键影响,但律师大卫表示,他的当事人不是这场冲突的唯一赢家:“因为这笔赔偿金将会从弗里蒙特县的纳税人的钱包里拿出来,所以,即便我们胜诉了,他们也没有多大的损失。可怜的都是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