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江西曾春亮盗窃未果后,6天杀3人案引起广泛关注。12月21日,曾春亮案在江西省丰城市看守所开庭审理。2020年12月21日中午,曾春亮案庭审完毕,法院表示择日宣判。曾春亮被捕,在庭审现场观察到,曾春亮身穿防护衣,背对旁听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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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检察院指控,曾春亮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性质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建议法院判处其死刑。

曾春亮向法庭陈述,称自己与被害人康启国、桂高平素不相识,此前也无人向其提过康家情况。曾春亮也表示过自己后悔,但其一心求死,“希望早日枪毙我”。

2020年7月21日晚,曾某亮骑一辆电动车来到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一组被害人熊某美家,因盗窃未果在作案现场睡着。次日凌晨被被害人熊某美发现后,引发打斗。

曾某亮逃离后听闻乐安县警方在找他,心生恐惧,认为是康某帅报警致使自己无法正常生活,遂起杀害康某帅之念,于同年8月7日深夜,携带一把尖刀、衣物等来到熊某美家,先后持铁锤锤打、弯刀捅刺致熊某美死亡,然后窜至熊某美家二楼被害人康某国房间,持铁锤锤击正在睡觉的康某国及被害人巫某远头部,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并临时起意盗走手表、银手镯等物品价值7791.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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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后,被告人曾某亮在藏匿期间,又杀害桂某平。在此期间,被告人曾某亮还先后盗窃豪爵摩托车一辆、鼎彭三轮车一辆、力帆摩托车一辆,总计价值3135元。经江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曾某亮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完整,评定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