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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
缴费档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金融单位,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48号),以及镇江市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缴费档次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市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缴费档次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和镇江市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精神,从2020年1月1日起,句容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同时,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每月增发5元的基础养老金。
二、按照国家、省、镇江市文件精神,在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原有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增加3000元、4000元2个档次。
三、市人民政府对参保人员当年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500元以下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按照参保人所选档次的10%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年200元。
四、本通知第一条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条和第三条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句容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1日
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缴费补贴标准表》
编辑:张萌萌
来源:句容人社(基础分值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