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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了关于调整对冲还贷方式的公告

自2021年元月起

也就是13天后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将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

为更好地服务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根据住建部“双贯标”要求,我中心自2021年元月起按月对冲还贷方式由报账式调整为直冲式,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业务的资金不再划入职工银行卡,改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直接扣划还贷。即在每月指定的还款日从已签订对冲还贷协议的贷款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直接扣划还贷。因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造成扣划金额小于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仍需职工在约定还款银行卡中补足,由委托银行在每月指定的还款日统一扣款。

对上述业务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29热线。

特此公告。

看完之后,有些小伙伴可能不是很明白,所以这里我给大家好好解释一下。

01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对冲?

住房公积金对冲就是指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人,在偿还贷款的时候,可以使用贷款人或者其配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月来冲抵每月应还的部分贷款。一般情况下贷款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时候,就已经和公积金贷款机构签订了对冲还款的业务。

02 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方式由报账式调整为直充式会有什么变化?

之前的报账式还款只是签约次月起每月将公积金划入职工的还款账户,由职工自己还钱给银行(需要购房职工先将每月房贷还款额打到还款银行账户上,还款后次月再从公积金账户提取上月还款额)。职工应在每月还贷日前查询还款账户内资金余额,若不足偿还当月还贷本息,应及时补充资金。

而此次按月对冲还贷方式由报账式调整为直充式,改为了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直接帮助已签订对冲还贷协议的职工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直接扣划还贷给银行(即每月公积金账户直接打到还款银行账户),这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市民无需时刻关注账户信息,直接就可以进行划扣,更为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