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文 | 马亚轩律师15010621932
(01)
以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与国企,全是福利分房。
且住房条件好坏与行政级别高低相匹配,住房的建设、维修、分配都由国家管。
由于建房与维护都需要钱,这使房屋投入入不敷出,逐渐变成一个无底洞。
每年新建房屋的数量只能取决于财政投入,无法在福利分房制度内形成再生产能力。
而同时期,人口增长,国家花钱越来越多,房子却越来越不够住。
(02)
严重的问题,促使改革,88年提出改革的目标为“实现住房商品化”。
思路为:
将实物分配改为货币分配,让职工取得所有权,使住房进入消费品市场,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
而住房公积金就是实现住房由"实物分配"转为"货币分配"的主要路径.
将当时用于职工建房、修房资金的大量暗贴转为明贴,纳入职工工资。
(03)
91年,上海借鉴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率先在我国创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其运作模式为:
单位和职工每月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这笔资金作为储备金专项用于买房,并在参缴职工之间形成互助融资机制;
同时,利用职工汇缴的住房公积金发放各类建房贷款,以解决当时严重的住房短缺问题。
这种制度设计解决了两个重要问题:
一、建房资金的有头筹集,缓解了当时面临的住房建设资金不足的压力。
二、职工购房有资金来源,通过公积金积累与互助融资给职工买房提供银两。
从此,建房和维修的资金大部分都转移给了老百姓,国家不完全承担了,政府悄然卸下了这个大包袱。
住房公积金制度首创于91年的上海,后逐步向全国普及,作为住房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环,住房公积金成功实现了从“实物分房”到“货币分房”的平稳过渡。
(04)
今天,住房公积金由职工及单位按月共同交纳,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长期储蓄,专项用于住房支出。
已从房改的过渡性工具转化为一项单纯的住房金融工具。
主要特点: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只可用于家庭购、建住房,自有住房的大、中修,超过家庭工资总额收入5%部分的房租。
二、依法继承或受遗赠的住房公积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05)
使用公积金贷款,有哪些要求呢?
以北京为例。
根据京房公积金发[2018]51号文件,计算方式如下:
一、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备贷款资格。
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
已婚的,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二、贷款期限最长到退休年龄后5年,不超过65岁。
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
三、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的标准。
四、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二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06)
使用公积金贷款,相比商业贷款,优惠在哪里呢?
假如贷款100万,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商业贷款的年利率为5.1%,二者每年利率相差为1.85%。
利息相差为:100万*(5.1%-3.25%)=18500元。
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较低,建议优先使用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