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文涛等12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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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被告人李文涛、王安安、许昕鑫、贺相周、郭绍臣、王想来、朱琳、洪梦阳、刘晓龙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成立多个高息放贷公司,从事非法放贷业务,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发放高利贷,采用殴打、辱骂、上门恐吓、滋扰、给被害女性拍裸照等暴力、软暴力方式,逼迫被害人及其家属支付高利贷,其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2020年7月份以来,被告人李文涛、王安安、许昕鑫纠集孟文全(另案处理)、许安、陈亮只、焦小佳等人采用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索赔的方式,敲诈被害人钱财,涉嫌敲诈勒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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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文涛、王安安、许昕鑫、贺相周经常纠集在一起,采用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对借款人及其亲属不断施加压力催讨高利贷,获取非法利益,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产生抑郁、轻生、自闭的后果,严重影响了被害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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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12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逐一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并进行了最后陈述。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